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完善县组织、编制、人社、财政四部门工作关系,构建相互配合、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县编办在征求了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无为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县编委会、县委常委会议审议同意后,正式印发施行。
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人员编制管理的范围、部门职责分工、人员补充管理、人员调动管理、人员编制管理、人员工资管理以及违规责任追究。通过修订完善,使《办法》有关条款更加合理、操作更加简便易行,进一步提升了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徐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