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安徽省实行“实名办税”

访问次数: 470                        发布时间:201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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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人员上门办税,记得携带身份证

 

中安在线讯 据市场星报报道,记者昨日从省国税局获悉,91日起,纳税人首次在安徽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必须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同时签署诚信纳税承诺。

  为什么要实行实名办税?据工作人员介绍,实名办税,是指国税机关在办税人员身份明确的情况下,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申请。办税人员,包括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被授权的其他人员。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推行将进一步厘清征纳双方责任,有助于降低纳税人及办税人员在办税过程中涉及的税务风险,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在安徽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税人员在国税机关或依托网上办税平台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都将实行实名办税。20169120161231为过渡期。201711日起,税务机关仅受理已采集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申请涉税事项。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