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编办完成2016年上半年度机构编制督查巡视工作

访问次数: 1124                        发布时间:201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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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徽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制度》(皖编办[2011]392号)文件精神,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阜阳市编办近期完成对所辖八个县(市、区)上半年度机构编制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巡视工作。

一、全面监督检查。督察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查阅了2014年至2016年以来编委会议发文及纪要、相关部门“三定”规定、机构编制批复文件等材料;检查了实名制数据库和部门机构编制台账,并就人员的入编、销编、执法资格审核的程序及“12310”举报受理情况进行了解;检查了关于省、市布置的重大改革、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认真分析总结。各县(市、区)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均作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较好的维护了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总体情况较好。在督查中也发现了各县(市、区)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督察组现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要求各县(市、区)编办要建立问题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将整改结果报送市编办。

三、确保督查实效。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此次督查巡视使阜阳市市县两级编办对当前机构编制工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八个县(市、区)编办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了更准确的把握。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阜阳市编办将充分发挥此次督查巡视的警示作用,以“两学一做”为契机,用好用活机构编制督查巡视这一有力抓手,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机构编制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使我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再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