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更好地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常态,浙江省桐乡市编办探索建立五项制度,以实名制管理的新突破助推机构编制管理,不断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一、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会同纪委、组织、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督查方案,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形成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合力。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对不完整、不规范的信息重新进行了补充更新,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严格编制使用管理制度。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向各成员单位传达贯彻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法规;根据职责变动情况,调整成员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权限,协商需要共同办理的重要事项;推动实名制平台与成员单位业务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交换共享,数据实时比对,系统安全运行。
三、建立动态维护管理制度。建立人员信息变动登记表,人员信息实时更新、月月清查,每季汇总,及时掌握机构编制变化情况,实行对编制、人员全方位监控。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的实名制信息运转,当信息发生变化时,将更新的信息及时在平台上修改,经编办审核、无误后予以审核。
四、建立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坚持“核编在先,进人在后”,“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原则,对因空编确需用人的单位,由主管部门向编办提交用编申请表,编办审核后报编委主任同意签字后,发放同意审批表,组织、人社、财政三部门凭审批表同意办理人员调动手续,核拨人员工资。
五、构建违规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定期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就在职人员增减情况进行核对,对因调出、退休、辞职、开除、解聘、死亡等原因减少人员,未及时办理出编的单位,通知其主管部门及时办理。对连续有两次以上不按规定操作的单位进行“重点管理”。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