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发布11项两节“禁令” 将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访问次数: 686                        发布时间:201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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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安徽省纪委、监察厅近日下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颁布包括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款赠送月饼节礼等在内的11禁令

  昨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合肥市纪委监察局不仅要求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全文转发,而且以短信形式向全市副科以上干部下发两节提醒,同时公布举报电话:0551-12388-1

  省纪委:两节下发11禁令

  在《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中,安徽省纪委就两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出了通知,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对于发现的典型问题,省纪委将及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及我省实际,省纪委再次严明纪律要求,发出11严禁内容,即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款赠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私车公养,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转嫁费用,严禁赌博,严禁借换届之机拉票贿选。

  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巩固深化酒桌办公等专项治理成效。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从严从重处理,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同时创新监督举报方式,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进行举报。对于两节期间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市纪委:发出1.3万余条警示短信

  对于《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合肥市纪委监察局不仅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单位转发,而且向全市副科以上干部发送手机短信,提醒广大领导干部两节期间严守八项规定,共发出短信1.3万余条。

  记者获悉,市纪委监察局向全市副科以上干部发送的短信内容如下:兴廉洁之风,树浩然正气。中秋将至,合肥市纪委监察局预祝全市党员干部节日快乐,并温馨提醒大家:请严守八项规定,从严要求自己,规范自身行为,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佳节。

  同时,合肥市纪委再次公布举报电话:0551-12388-1,欢迎广大群众对全市领导干部节日期间违反省纪委禁令的行为予以举报。

  此外,为了扩大宣传,市纪委监察局还在其网站上重点刊发部分单位的做法。如新站区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的要求,预防节日期间腐败问题的发生,该区纪工委紧盯时间节点,提前下发通知,明确节日纪律,要求节日期间严格廉洁自律,严禁变相的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禁止接受可能影响服务监管对象提供的娱乐、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合肥市教育局要求各校、单位在节日期间,要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三十条、市委十条规定,紧盯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突出抓好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学校教职工不得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要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不正之风。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拓展监督范围,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用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等隐蔽问题,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