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0县区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

访问次数: 675                        发布时间:201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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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变资产 资金变股金 农民变股东

 

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记者从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日前我省确定在10个县区的12个村开展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三变改革试点。由此,我省成为全国最早实施该项改革的省份之一。

  早在2012年,我省就在黄山等市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为实现农村资源向资产转变、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市场打前站 2014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省铺开。这些探索走在全国前列,为深化改革积累经验。

  此次改革,我省选择在宿州市埇桥区、阜阳市颍东区、来安县、金寨县、当涂县、芜湖县、郎溪县、旌德县、太湖县、黟县等10个县区的12个村开展试点,先行先试,为全省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改革发展培育示范样板。

  据省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资源变资产是在清查核实、确权登记、评估认定的基础上,将集体土地、林地、水域等资源要素和闲置的房屋、设备等,通过一定形式入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取得股份权利,或作为抵质押物进行融资贷款。资金变股金是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生产的财政资金,在符合资金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整合,量化到村集体和农户,通过契约合同入股的方式,集中投入到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农民变股东是引导和组织农民自愿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住房财产权,以及自有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无形资产等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

  【短评】努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当前,一些地方农民增收脚步放缓,后劲不足,亟待激活新动力。但同时,大量农村资源处于沉睡状态,财产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小,许多地方守着金矿喊穷。此次我省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就是要盘活农村资金、资产、资源,激活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民增收。

  农民收入低于全国,这是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的最大短板。为此,承担试点任务的地区要明确方向,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作为突破口,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拓展农民增收空间。

  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政策性强,必须严格把握改革基本要求,做好各种风险防范。各试点单位要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增强试点方案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做到积极稳妥,蹄疾步稳,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