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牢制度"笼子" 规范权力运行

访问次数: 397                        发布时间:201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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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日前,我省出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为行政执法套上法治的紧箍

  行政权力能否尊法守法,关乎法治的公信力。省第九次党代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一系列建设法治政府的真招实措,有力确保了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打造清单体系,厘清权力边界

  ——在全国率先构建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和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办法,确保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在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三个清单以外,编制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打造“3+2”清单制度体系,是我省今年放管服改革的重大举措,也将为依法行政构筑更加完善的制度笼子

  以清单限权,是我省打造法治政府的一大亮点。 2012年至2013年,省委、省政府部署对40多家省政府部门进行职权清理审核确认。在清理审核的基础上,汇编省级行政机关行政职权目录,并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我省系统编制政府权责清单,肇始于此。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积极贯彻中央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构建政府权责清单的思路更清晰,举措更有力。 201410月底,我省正式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其中,责任清单在全国具有首创性。清单将行政权力分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10大类,覆盖所有具有省级行政权力的75家单位全部权力事项,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政府权责清单保留的权力事项,均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依据。针对保留的省级行政权力,依法依规编制1.2万余条责任事项、2万余条追责情形,做到有权必有责。此外,我省还编制公布涉企收费清单,实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省级先行,市县压茬推进。 2015年,16个市政府、105个县(市、区)政府、1251个乡镇政府和252个街道办的权责清单全面公布,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全覆盖。依托清单制度,我省配套出台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办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致力于打造政府权责清单升级版。全方位编密织牢依法行政的制度笼子,有力确保了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改革执法体制,提升执法水平

  ——综合执法在市场监管领域取得重大进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在公共资源交易、旅游管理等多个领域展开,有效治理多头执法、执法效率低下问题

  不久前,经省政府批准,黄山市率先在部分旅游景区开展旅游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试点区域的旅游、价格、工商、食品安全、交通运输、公安、体育、文化、文物管理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将由指定机关集中行使。这是我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的又一举措,必将推动试点区域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

  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是能否依法行政的最直接体现。省第九次党代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采取一系列真招实措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12年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覆盖全部市县。近年来,这项改革试点又拓展到风景名胜区管理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和旅游管理领域。

  县级市场监管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是推行综合执法的重大举措。2013年底,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这项改革,整合县(市、区)设在卫生部门的食安办和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职能,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105个县(市、区)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职责实现三合一,有效改变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效率低下的状况。

  针对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处罚畸轻畸重的问题,近年来,我省探索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遏制随意处罚、过罚不相当现象。

  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把入口关,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健全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的诸多努力,带来行政执法的持续改进,让群众从具体执法案件和执法活动中,更强烈地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政务公开,强化监督制约

  ——“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突破,《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正式颁行,公开透明和合法性审查成为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常态

  阳光、透明,是法治政府的鲜明特征。省第九次党代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在政务公开领域进步显著,建立健全多项有关政务公开的制度,并在三公经费、空气质量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突破。

  为社会广泛关注的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在过去五年间破冰并形成常态。 20138月,省一级预算单位的省政府42家部门公开当年三公经费预算。此后,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不断深化。到去年,除涉密部门外,我省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详细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账。空气和水环境质量信息也全面公开,实时发布国控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监测信息、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监测数据,及时发布主要河流重点断面水质监测周报、地表水水质月报。

  20151月起施行的《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政府立法的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主动公开的重点信息范围等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政府权责清单、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等都被列入重点公开范围,以遏制权力暗箱操作。

  行政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我省大力推动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省政府出台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明确除涉密事项外,重大事项决策应公开进行,决策机关要以适当形式公开决策依据、结果和执行情况。合法性审查成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省政府法制办增设合法性审查处,加强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从源头上避免违法行政。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升政府透明度的诸多举措,有效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在公开透明的阳光照耀下,愈加坚定向前。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