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长星任安徽省委副书记 刘惠任安徽省纪委书记

访问次数: 963                        发布时间:201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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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批准:信长星同志任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刘惠同志任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王宾宜同志不再担任安徽省委常委、委员和省纪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信长星同志简历

 

信长星,男,汉族,196312月出生,山东惠民人。19867月参加工作。1986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曲阜师范学院政治系毕业,获教育学学士学位;1986年华中师范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曾任劳动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工资研究室副主任、综合研究室副主任,其间挂职任太原钢铁公司劳资处副处长;劳动部政策法规司综合处副处长、体制改革处(新闻处)处长,副司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副主任,培训就业司副司长、司长,办公厅主任,其间挂职任中共西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办公厅主任。

  20087月任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09月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148月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610月任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简历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刘惠同志简历

 

刘惠,男,汉族,19669月出生,湖南澧县人,博士,19857月参加工作,1995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07——1987.09,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教师;

  1987.09——1990.07,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硕士研究生;

  1990.07——1991.07,商业部供销合作管理司组织指导处干部;

  1991.07——1995.05,商业部供销合作管理司、国内贸易部供销总社理事会组织指导处主任科员;

  1995.05——1996.09,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外经处主任科员;

  1996.09——2001.05,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外事处副处长;

  2001.05——2001.07,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外事处调研员;

  2001.07——2003.12,全国供销总社合作指导部副部长;

  2003.12——2005.11,全国供销总社合作指导部副部长兼总社社团管理办公室主任;

  2005.11——2010.04,全国供销总社合作指导部部长;

  2010.04——2010.10,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部长(总社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2010.10——2013.12,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常委、新城区委书记;

  2013.12——2014.08,乌海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4.08——2016.0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6.01——2016.0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6.03——2016.10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6.10——至今 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