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批准:信长星同志任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刘惠同志任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王宾宜同志不再担任安徽省委常委、委员和省纪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信长星同志简历
信长星,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山东惠民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曲阜师范学院政治系毕业,获教育学学士学位;1986年华中师范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曾任劳动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工资研究室副主任、综合研究室副主任,其间挂职任太原钢铁公司劳资处副处长;劳动部政策法规司综合处副处长、体制改革处(新闻处)处长,副司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副主任,培训就业司副司长、司长,办公厅主任,其间挂职任中共西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办公厅主任。
2008年7月任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0年9月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14年8月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6年10月任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简历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刘惠同志简历
刘惠,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湖南澧县人,博士,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07——1987.09,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教师;
1987.09——1990.07,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硕士研究生;
1990.07——1991.07,商业部供销合作管理司组织指导处干部;
1991.07——1995.05,商业部供销合作管理司、国内贸易部供销总社理事会组织指导处主任科员;
1995.05——1996.09,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外经处主任科员;
1996.09——2001.05,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外事处副处长;
2001.05——2001.07,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外事处调研员;
2001.07——2003.12,全国供销总社合作指导部副部长;
2003.12——2005.11,全国供销总社合作指导部副部长兼总社社团管理办公室主任;
2005.11——2010.04,全国供销总社合作指导部部长;
2010.04——2010.10,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部长(总社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2010.10——2013.12,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常委、新城区委书记;
2013.12——2014.08,乌海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4.08——2016.0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6.01——2016.0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6.03——2016.10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6.10——至今 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