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在中期评估中荣获优等次

访问次数: 690                        发布时间: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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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中期评估情况的通报》(商办秩函〔2016805号),蚌埠市在全国10个城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中期评估中,被商务部评为优等次。

    201512月,商务部、中央编办将蚌埠市列为全国商务综合执法体制试点改革十个试点城市之一。蚌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商务、编办、人社、财政、法制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协调和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市机构编制、商务外事部门按照商务部、中央编办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省编办、省商务厅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深入研究谋划,精心制定方案,扎实推进实施,通过调整市区权责清单,明确监管权限,理顺执法体制,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执法监管创新等措施,初步构建了运转高效、权责明晰、流程清晰、信息通畅、监督透明、执法有力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下一步,编办将按照试点方案确定改革任务和评估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成果,补齐短板,深入推进商务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蚌埠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