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一部署。根据省编办的统一部署,宣城市被列为2016年度全省权责清单调整“六点六线”试点市。
二是依法依规。政策依据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调整原则是根据法律、法规修订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相关政策调整,按照“七统一”的原则予以动态调整,同时对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防控点和流程图进行了调整。
三是严格程序。2016年7月至12月,由区编办牵头开展了区乡两级政府(含工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提升工作。11月12日,宣州区权责办根据宣城市清权办提供的县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基础版,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权责清单事项的31个区直单位反馈了2016年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意见。11月29日,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编办业务科室人员逐项讨论了拟保留的区乡权责清单,并于11月29日-12月5日通过区政府、区编办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12月17日,区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乡政府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四是公布实施。
调整后,区本级政府保留权力事项1045项,比上年度区本级权力清单1713项减少了668项,减少39%。乡镇政府保留权力事项70项,比上年度清单114项减少了44项,减少38.6%。街道办事处保留权力事项51项,比上年度清单82项减少了31项,减少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