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四项措施打造区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升级版

访问次数: 720                        发布时间:20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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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7,宣城市宣州区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区乡政府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一是统一部署。根据省编办的统一部署,宣城市被列为2016年度全省权责清单调整“六点六线”试点市。2016722,宣州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权责清单和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区直单位积极与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在宣城市清权办指导下,按照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同级政府和同一行业上下级政府部门间政府权力统一规范的要求,即类别统一、名称统一、内涵统一、依据统一、办事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申报材料统一(已下简称“七统一”),提出本部门的权责清单调整意见。

二是依法依规。政策依据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调整原则是根据法律、法规修订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相关政策调整,按照“七统一”的原则予以动态调整,同时对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防控点和流程图进行了调整。

三是严格程序。2016年7月至12月,由区编办牵头开展了区乡两级政府(含工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提升工作。1112日,宣州区权责办根据宣城市清权办提供的县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基础版,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权责清单事项的31个区直单位反馈了2016年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意见。1129日,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编办业务科室人员逐项讨论了拟保留的区乡权责清单,并于1129-125日通过区政府、区编办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1217日,区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乡政府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四是公布实施。1230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宣州区本级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公布实施。区政府常务会议印发纪要,要求乡镇办及区直部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布实施,由区编办牵头进行督查。

调整后,区本级政府保留权力事项1045项,比上年度区本级权力清单1713项减少了668项,减少39%。乡镇政府保留权力事项70项,比上年度清单114项减少了44项,减少38.6%。街道办事处保留权力事项51项,比上年度清单82项减少了31项,减少37.8%1230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宣州区本级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公布。(宣州区编办 张慧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