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 大病保险来啦

访问次数: 431                        发布时间: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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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记者昨日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合肥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服务项目近日在交易集团完成招标工作。本次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明确了职工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资金筹集方式、起付标准、支付范围和分段支付比例等大病保险政策,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办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

  项目由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合肥市财政局委托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投保人,参加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持续缴费的人员均为被保险人,中标保险公司为保险人。投保人按每人每年40元人民币标准为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缴纳职工大病保险费,保险期为职工医保结算年度;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享受相应待遇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负担属于支付范围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

  据悉,合肥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全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参考依据,2017年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确定为2万元。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