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提高后,参保居民在三级、二级、一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由70%、80%、90%调整为75%、85%、95%;异地转院、异地急诊抢救住院,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由60%调整为65%。调整后合肥市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支付比例为76%左右,提前实现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提出的目标任务。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
访问次数: 564 发布时间:2017-03-31 [字体:
大
中
小]
|
记者
提高后,参保居民在三级、二级、一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由70%、80%、90%调整为75%、85%、95%;异地转院、异地急诊抢救住院,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由60%调整为65%。调整后合肥市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支付比例为76%左右,提前实现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提出的目标任务。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