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加强县区机构编制管理考核工作

访问次数: 1472                        发布时间: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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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促改革 以优化谋发展

 

为切实加强县区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宿州市编办根据省编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以及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客观公正可操作的原则,制定《2017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执行情况及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考核办法》(试行)。

此办法以县区人民政府作为考核对象,根据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法规和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制定统一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以季度作为考核周期,采取县区自查、县区互查和实地考察三种模式,将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日常考核和重点任务专项督查作为考核内容,其中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日常考核占考核总分值的70%,重点任务专项督查占考核总分值的30%。每季度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将考核结果进行梳理并及时向县区反馈;全年考核结束后,针对各县区的得分情况,市编办将依次做出相应等次的评定。

此办法的下发意在坚持用服从服务、创新创优的理念谋划机构编制工作,坚持用协调服务、统筹稳妥的理念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从而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各项工作落实。(宿州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