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构建“四机制”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访问次数: 4698                        发布时间: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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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池州市注重多方协作,构建“四机制”有效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人员“入口”共管机制。在公务员招录(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人才引进、政策性人员安置等工作中,建立了机构编制部门核准使用编制,组织、人社部门组织招考调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的制约协调机制。 

二是工资发放联审机制。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建立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联审机制的通知》,建立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联审机制。

三是巡察审计联动机制。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审计、巡察和选人用人检查工作,加强与纪委、组织、审计等部门协作联动,积极参加各项检查,机构编制纪律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增强。

四是社会监督制约机制。通过聘请“两代表一委员”作为特邀监督员,有针对性的参与机构编制督查工作;通过不定期组织召开由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参加的座谈会、举办重要改革事项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增强监督检查工作合力。(池州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