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完成县委巡察、纪检全派驻、监察等体制改革,成效凸显

访问次数: 3138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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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通过近三个月的方案谋划、机构设置对接、人员编制调配、领导职数的梳理、申报程序的规范,于近期无震动完成县委巡察机构设置、纪检派驻全覆盖、监察体制改革等工作,目前三块工作已初显成效。

一是县委巡察工作发挥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去年12月份巡察机构正式设置以来,通过建立巡察报账、反馈交账、整改销账、督查对账等,对被巡察单位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按单销号整改。同时加强督查督办,通过电话督办、约请说明、会议推进等方式督促首轮6家被巡察单位快速整改,对第二轮巡察的8家单位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压责。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县直相关部门开展了“1+1+N”专项整治,县人社局开展了冒领死亡人员养老保险金整治,追缴冒领资金10万余元;县司法局专项整改社区矫正对象线索排查问题,移送漏报线索5件;县住建委配合开展了对下属部门兼职取酬问题专项整治,追缴违规资金22万余元。

二是纪检派驻全覆盖工作显现了体制机制保障作用。该县早启动早谋划,梳理原设的24个纪检组的编制情况、人员配备情况、人员年龄结构,建好台账;分析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把握好“三关”,人员编制来源关、领导职数核定关、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关。提出人员编制调剂和领导职数核定方案,于12月中旬稳妥完成县纪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组工作。现8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和1个单派驻纪检组正紧锣密鼓抓好队伍的软硬件建设,既妥善安排好原24个纪检组人员,又做好工作衔接,还保证有办公场所。

三是监察委员会履行对公职人员的监察作用实现“开门红”。去年11月份以来,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该县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细化32项具体事项,确定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限,通过与检察院涉改部门人员谈心谈话、家访、组织考察和线索移交等措施,歙县监察委员会于去年12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运作。新年伊始,县监察委员会印发了第一份监察决定书,给予县公安局街口派出所所长胡某某同志行政撤职处分,这也是该县监委成立以来作出的首例政务处分决定,在一定程度上对全县干部起到了警醒作用,“莫伸手,伸手必被抓”。(歙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