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部署节点要求,目前我区顺利完成村级(依申请类)公共服务事项编审,初步确定拟列入村(居)依申请类公共服务事项73项,其中社区55项,村(居)58项。
分组实施广覆盖。将全区7个乡镇、4个社区分成乡镇和社区2个工作组同步推进,同时建立由区编办牵头指导、乡镇(社区办)具体实施、中心村(社区)协助配合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具体任务。
上下联动全方位。按照“不重不漏”要求,以前期公布实施的区(乡)级公共服务清单为基数,梳理村级(社区)公共服务清单,完善实施依据。同时参考村便民服务中心承办事项、公开事项及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要求,汇总形成社区版、村(居)版村两类清单目录。
集中会审促规范。坚持“规范名称,依据充分”原则,先后开展针对规范事项名称、完善实施依据的初审;比对区乡两级目录,增添删减事项的复审以及社区版与村(居)版相互完善的终审,并进一步统筹汇总,进行备注说明,确保事项清楚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