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取消177项证明事项

访问次数: 1595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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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部署,青海省开展了“减证便民”行动,对全省涉及企业和群众日常办事创业需到基层组织开具、并向政府部门提交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进行全面清理。1月10日省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期公布《青海省取消基层开具涉及群众办事创业证明目录(177项)》。

  ——及早部署,摸清底数。2017年初,省编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前后利用40多天时间,到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等6个市州,格尔木市、湟中县、城北区、平安县、河南县等27个县(市、区),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调研,期间与84家社区(乡镇)、居(村)委会等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熟悉办事流程的基层干部座谈,查阅社区、居(村)委会为群众办事创业开具的证明及工作记录千余卷。随后根据证明名称、盖章单位、申办原由、前置要件、证明类别、信息来源、问题表现、被证明内容可信度、要求单位、设定依据、年受理量、基层意见等15个指标信息,梳理摸清了全省基层开具证明事项底数,共计361项。

  ——严格把关,反复对接。掌握底数后,以涉及企业和群众日常办事创业需到基层组织开具、并向政府部门提交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为范围,按婚姻家庭、亲属关系、社会保障、收入财产、医疗卫生、户籍身份、劳动就业、政治审查、教育服务及其它共10余个类别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归类。为确保底单全面准确,与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多次进行了沟通对接,三次书面征求了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8个相关部门意见。对具体事项有疑议或持现阶段应暂予保留意见的部门,专门召开协调会再次征求了意见。剔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出具证明的事项,最终确定底数273项。

  ——明确原则,分类规范。以上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省政府呈报了调研报告,提出了清理规范意见。按照省政府确定的五项原则,即:一是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原则上一律取消;二是凡是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三是凡是能通过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件、凭证办理的,一律取消;四是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一律取消;五是凡是社区(乡镇)、居(村)委会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原则上一律取消。273项证明事项底单中,剔除重复的和个例的56项,取消177项、保留40项。对177项取消证明事项。一是对其中90项没有设定依据或办理方式简化的证明事项,予以取消。二是将5项社区、居(村)委会无法开具的,调整为由申请人提交相关管理部门开具。三是将19项调整为通过部门内部调查或者信息共享方式办理。四是将63项调整为依据申请人提交有效证件、凭证办理。保留40项。主要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的,现阶段暂予保留。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政府要求,在推进清理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各类证明事项的后续监管,严格实行清单制度,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大厅、部门网站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积极做好各市州县业务指导和相关培训工作,确保“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向市州县稳步推进。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