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六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认真指导市直153家事业单位开展年度报告,并顺利完成公示工作。
一是积极部署推进。在年度报告期前,及时向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和部分省直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有关事宜的通知》(六编办〔2017〕102号),明确了年度报告的时间、内容、方式、方法和有关要求,对市直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进行总体的部署安排。
二是严格审核把关。严格审核各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书及资产负债表等材料,对申报材料不全、信息填报不规范、报告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实行一次性告知并退回修改;严格核对单位提交信息和原登记情况的一致性,若存在不一致,及时与单位沟通,若信息发生变动,及时督促其按要求进行变更登记;电话提醒各事业单位按时间节点开展年度报告,对常年不进行年度报告的单位,与其沟通后进行注销登记。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将各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及时在“六安市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和市编办网站公示,并将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适时对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发现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依法进行处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六安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