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层干部的培养和锻炼,促进中层干部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黟县日前出台《进一步完善黟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若干规定》。一是进一步明确中层干部的任免权限。对中层干部任免权限做进一步规定,单位不能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机构、任免中层干部。二是严格按职位职数配备。担任中层干部除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格外,要严格按照编办核定的职位职数配备。三是加强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单位内部轮岗由组织、人社部门把关,单位组织实施;跨单位交流的,单位于每年一季度摸底,上报轮岗计划,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对一些特殊情况应交流和不得交流的做出规定。四是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使用做出规定。各单位党委是中层干部日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中层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责任;单位要加强中层干部的培养锻炼,健全完善对中层干部的激励机制,中层职务任职经历将作为提拔科级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