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访问次数: 945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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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形式发布,将于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针对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管”业务环节,特别是就医、购药等特殊监管环节,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协议医疗机构和药店等做出了相应禁止性规定;对不同对象不同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明确和细化了法律责任。同时强化了对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暂行办法》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其他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照该办法执行,有利于统一的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将推动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更好地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安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记者 徐慧冬)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