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办法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应用

访问次数: 1736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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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暂定为3年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涉企信息归集应用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我省涉企业信息归集和应用工作,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四最”营商环境。

《办法》共七章三十七条,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对我省涉企信息的归集路径、归集时限、归集范围和归集格式进行了规范,重点解决“归集什么、怎么归集、何时归集”等制约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交换的瓶颈问题;对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重点改革事项的实现形式进行了明确,有效解决政府部门涉企信息“怎样应用”、部门之间“如何协同”等问题。

据了解,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应用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其中,《办法》提出,行政处罚信息在公示系统公示期限暂定为1年,其中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暂定为3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示期限起始时间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限届满的,不再对外公示。(记者 鲍亮亮)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