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蚌埠市编办、市法制办联合召开蚌埠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会议贯彻落实《蚌埠市开展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精神,安排部署重点镇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分管领导,试点县(区)编办、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和试点镇领导等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试点镇学习了《蚌埠市开展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试点范围和区域,对改革实施步骤进行了具体安排,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好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议指出,开展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是加强乡镇基层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增强基层政府社会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按照“职权法定、程序正当、权责统一、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横向整合力量,纵向委托到位”的改革方式,以推动执法重点下移为重点,以整合执法资源、优化配置执法力量为主要内容,着力构建执行有力、行为规范、权责统一、便民高效的乡镇行政执法体系。
会议要求,试点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改革试点的组织领导,编制、法制、县(区)直部门和试点乡镇要认真履行职责,上下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