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改革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访问次数: 1369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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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起,中国的社会保险费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下称负责人)19日答记者问时表示,当前各地征收体制改革工作正处于准备阶段,社保经办机构和税务部门着力于做好衔接工作,积极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并在改革工作中坚持只变更征收主体,原有政策继续保持不变的基本原则。将进行分析测算,研究提出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

资料图:民众展示自己的社会保障卡。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负责人介绍,进行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改革的地方,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部门间常态化信息共享和对账机制。遵循弄清接好历史欠费账目,不自行组织开展清欠工作的原则,稳妥处理好历史欠费问题,确保平稳有序实施征管职责划转。

负责人表示,已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各级税务机关,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不得自行组织开展以前年度的欠费清查,确保征管有序,工作平稳。同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

负责人认为,统一社保费征收主体,将提高社保费征收效率,有利于促进各类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改革将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及职工缴费负担创造有利条件。

负责人介绍,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分别为47264亿元(人民币,下同)、17392亿元、5712亿元、1734亿元、558亿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体运行平稳。自今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现行省级统筹基础上,建立中央调剂基金,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重点缓解少数困难省份的基金收支压力,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