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编办构筑“四线”严防“条条干预”

访问次数: 1877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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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山东省济宁市编办坚持将整治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行为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牢牢抓在手上,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切实筑牢“防线”、划定“红线”、树起“高线”、明确“界线”,加快推进地方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坚决维护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是严格执行“三个一”管理制度,筑牢“防线”。立足机构编制工作政治性特征,严格落实机构编制一个部门承办、一支笔审签、一家行文的“三个一”制度。凡涉及职能、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等重大问题,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办理。凡未经上级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同意,要求部门设置对口机构,或与项目审批、经费核拨、评比达标挂钩的,一律不予执行。

  二是严肃机构编制法规纪律,划定“红线”。严格执行《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同时,不断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着力构建纪检监察、组织、巡察、机构编制等部门(单位)“大督查”格局,依靠多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切实推动市直部门(单位)牢固树立“机构编制就是法”的意识。

  三是加大机构编制政策宣传力度,树起“高线”。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政策宣传进党校课堂、进领导干部讲堂,先后联合市委党校、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开设机构编制管理改革专题讲座。同时,依托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载体,着力扩大机构编制法规宣传覆盖面,增强政策影响力,不断提升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办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营造理解、支持、监督机构编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是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体系,明确“界线”。围绕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吸收借鉴的基础上,围绕机构编制评估、跟踪问效、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健全审批与整改联动机制等方面,制定出台具体细则和操作办法,全力打造事前事中事后闭合监督链条,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毛国栋)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