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编办创新管理方法活化存量编制资源

访问次数: 1009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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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河北省唐山市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编办严控机构编制精神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指示要求,不断创新编制管理方法,活化存量编制资源,使闲置的编制资源由沉睡的数字转变为现实的生产力要素,既确保了总量只减不增,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创新编制管理方法,规范进人审批程序。坚持将控编减编工作贯穿在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工作中,统筹考虑,互为促进。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统一实行《编制验证单》、《编制验证通知单》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实现对进入人员编制审核与办理人员调动、工资、保险等手续的统一,形成了机构编制部门管“两头”(编制核准、录入实名制平台),组织、人社部门管“中间”(审核调动手续),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进人审批机制。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平台作用,将实名制平台日常管理、编制核准、数据统计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计划管理职能整合到一个处室,人员进出集中统一管理,全面准确掌握机构编制和人员调整变化情况,切实实现和发挥了统领地位。

  二、创新精准供给方式,推行动态管理模式。坚持把发挥编制使用效益作为配置资源的重要标准,实施精准投放。对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职能萎缩的事业单位进行撤销、合并,对职能任务不饱满的事业单位消减事业编制,对21个事业单位的职能和名称进行了规范和调整。收回的编制主要用于事关全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以及基层一线。

  三、创新周转编制制度,确保在编制限额内进人。各项招录、政策性安置计划,均由机构编制部门在空编内提供。严格审核全市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计划,严格审核全市军转干部和军转干部随迁随调家属安置计划,严格审核培养干警和免费师范生招录计划,并将上述计划预留编制,确保在编制限额内进人。在事业编制总量内,将通过改革等收回的事业编制统筹使用,建立周转编制制度,除中央、省有明文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刚性要求需增加编制、增设机构可核定固定编制外,确因工作临时增加、人员结构不合理、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等原因需增加编制的,经机构编制部门调研和审核,可核定事业单位周转编制,进行统一造册登记管理。使用周转编制的单位,两年内未补充人员的,周转编制予以收回;三年内不能自然减员至平编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同意申请使用周转编制;职能增加的单位可适当延长周转编制的使用时间。周转编制实行专事专用、专人专用,事了编收、人走编收,编制收回后供再次进行周转使用。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