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编办不断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

访问次数: 1315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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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规范约束激励担当作为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发挥公务员考核工作的规范约束和引导激励作用,市编办不断完善《市编办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考核办法》。

    一是改进考核程序和方法,减少主观评价,取消原个人自评和领导测评环节,由考核办每季度根据督查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对照考核“硬指标”直接打分,“硬指标”突出需要重点督促和推动且易于考核的工作。

    二是改进考核评分体系,坚持实绩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进一步融合定量与定性分析、平时考核与年终测评,兼顾考核“软要素”和“硬指标”、“连续性”和“系统性”,年终民主评议得分按20%折算记入总分,四个季度绩效考核合计得分按80%折算记入总分,力促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和直观。

    三是拓展平时考核范围,将意识形态、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内容,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共同谋划、共同推进、共同落实,更加注重考核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四是突出考核激励机制,将创新工作方法、个人或部门工作受表彰奖励情况、学习调研文章被媒体采用和信息完成情况等作为加分项目,激励干部创先争优。同时也明确了党员积分排名靠后、未完成年度目标和干部在线学习任务、脱产培训考核不合格、违反党纪政纪和作风效能规定等人员不得作为年度优秀公务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