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政协委员聚焦“中小学生减负”

访问次数: 2228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8-11-16

[字体: ]
安徽省政协召开月度专题协商会,聚焦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
省政协主席张昌尔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政府副省长杨光荣讲话
省政协副主席李修松作主题发言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的问题一直倍受社会各界关注。11月15日,安徽省政协召开月度专题协商会,聚焦“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协商议政。

  此次会议共征集大会发言121篇,是本年度月度专题协商会大会发言征集数量最多的一次,也是安徽省政协开启协商会议以来最多的一次。最终,会议选取7位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进行现场口头发言,为“减负”顽疾把脉问诊。

省政协委员,民建滁州市委主委陆晓华

  省政协委员,民建滁州市委主委陆晓华——

  “改革学生学业评价体系,期末考试成绩只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并不得排名。”

  “虽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平时不允许组织统一的带有评比性质的考试,但却有诸多地方热衷于组织期末统考、期末教学质量统一检测来评价教师和学生,考试结果以分数排名,甚至学校的‘月考’、单元测试等都热衷排名。”省政协委员,民建滁州市委主委陆晓华认为,学生学业评价体系的不科学是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诸多原因之一。

  她建议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严禁义务教育阶段组织统一的带有评比性质的考试,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只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并不得排名。同时,引导家长从学生实际出发,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根据学生的自身条件和特点,选择合适的教育方法,缓解学生学习压力,“让学生快乐学习,培养学生积极、向上、乐观、抗挫折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健全发展。”

省政协委员,合肥师范学院院长孙道胜

  省政协委员,合肥师范学院院长孙道胜——

  “课业负担源于办学行为不规范,应干预校际间偏离素质教育方向的过度性竞争。”

  省政协委员,合肥师范学院院长孙道胜认为,诸多课业负担源于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应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从区域统筹、改革评价等方面探索减负的长效机制。

  孙道胜建议在区域内通过行政手段,控制与干预校际间偏离素质教育方向的过度性竞争,建立减负监测及问责制度。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督查与整治,建立负面清单制度,严禁学科类培训“超纲超前教学”,严禁将校外机构组织学生等级考试(竞赛)的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相挂钩。

省政协委员,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李琳琦

  省政协委员,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李琳琦

  “购买社会教育服务入校,挤压课外家庭‘增负’的空间。”

  “中小学校应该成为减负的主场。”省政协委员、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李琳琦建议引进并借助社会教育力量来“增效”“减负”,通过政府出资购买社会教育服务入校,公开招标引入有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辅助开设丰富的活动课程,开展多样的课外活动,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现实需求。

  另一方面,做好校内的课外活动来“增效”“减负”。通过政府支持、社会捐助、家长自愿等多种方式,筹资增设下午活动课、自习课、作业辅导课等个性化课程,适当延长在校时间,将有可能成为课外负担的校外作业校内做,增加教师的督促、检查与辅导。

  “既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全班集体上自习课,创设并借助良好的集体学习氛围来让学生自学自修,并完成家庭作业;也可以在特定时间内由教师个别辅导,形成并通过必要的因材施教对学生补缺补差。”李琳琦认为,减少校外时间,增强校内教育,可以从时间上挤压课外家庭“增负”的空间,既解决家长的“三点半”困境,又解决了学生的“自学难”困扰。

省政协常委,滁州市政府副市长陆峰

  省政协常委,滁州市政府副市长陆峰

  “防止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将课后服务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学生放学早、家长下班晚,为弥补这一“时间差”,一些学校会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省政协常委,滁州市政府副市长陆峰认为,课后服务,要遵从自愿,自主选择,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参与,更不能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课后服务。学校既要解决家长不能按时接孩子的困难,还要有效遏制“课内减负、课外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现象的发生,坚决防止将校内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他建议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严管严控严查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开展创收,或为校外培训机构人员提供创收便利的行为。将课后服务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家长、特邀专家、社会团体给予补助,以此解决学校开设晚管班、兴趣班的费用问题。

省政协委员,芜湖市教育局副局长刘育红

  省政协委员,芜湖市教育局副局长刘育红

  “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标准,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校外培训机构在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教育,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解决双职工家庭孩子的看护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现阶段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准入门槛过低、无证经营现象严重。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从事教育培训的机构要到教育行政部门申领办学许可证后,还应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但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中无证无照或者是有照无证培训机构占比较大,有的甚至高达80%以上。”省政协委员,芜湖市教育局副局长刘育红指出,我省教育主管部门一直没有出台校外培训机构申领办学许可证的标准,而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市县(区)无权制定相关标准。一些地方只能对所有申请一律不批,客观上导致校外培训机构无证经营在全省范围的普遍存在。

  刘育红建议,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标准,“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标准既要有场馆设施、安全防范等要求,也要有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的标准,同时也要将校外培训机构的质量考核、人员培训和评估、经营过程监督管理等纳入管理部门系统。”她建议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尽快出台标准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省政协委员,安徽美术出版社副总编辑秦金根

  省政协委员,安徽美术出版社副总编辑秦金根

  “减少对学霸、神童、状元等的过度宣传,加大对全面发展的优秀中小学生典型的宣传。“

  “家长总希望为孩子准备更多,让孩子学的更多,在未来能够占据制高点。”省政协委员,安徽美术出版社副总编辑秦金根指出,许多家长迫于孩子未来升学、就业和社会竞争压力,采取超前教育的“抢跑”模式,加快孩子学习进度,加大学习难度,甚至远远超出国家课程标准。

  秦金根认为,应该重视舆论引导的正面作用,通过主流媒体、网络、自媒体、中小学校平台等多种渠道,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孩子的教育,让家长真正能够从孩子成长的实际出发,尊重教育规律,回归教育理性,“减少对学霸、神童、状元等的过度宣传,加大对全面发展、循序发展、素质全面的优秀中小学生典型的宣传。”(记者 彭旖旎 许梦宇)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