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机构编制执法行为,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我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着力推进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阜阳市编办谋划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人员库,积极构建机构编制管理新格局。
一是明确总体目标。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要求,通过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提高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切实弥补市县两级机构编制干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的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不断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走向专业化、科学化道路,为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再创新作为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是严格选拔条件。在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内选拔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过硬,精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业务,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调查研究、沟通协调、文字综合能力,且长期从事“放管服”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等工作的人员。
三是规范使用流程。确定为督查人员库的工作人员参与市编办组织的每年两轮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及其他各类专项督查工作,严格按照督查立项、组织培训、实施授权等步骤实施开展,并按照督查组人员不固定、检查单位不固定、组长一次一授权的原则,督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督查人员一律持执法证上岗。
四是健全管理办法。综合阜阳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人员库成员履历、专业特长、结构比例等因素,根据人员库成员的专业特长、所在区域、工作经历、有针对性地合理搭配,实行动态管理,每一年补充调整一次,确保专业对口、熟悉流程,具有权威性,市编办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采取领导授课、邀请专家、座谈交流、异地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阜阳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人员库工作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