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1月1日以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陆续向我省转办17批次环境信访举报问题。截至11月1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七批77件环境信访举报问题中,经查属实63件,不属实14件;已办结39件,正在办理38件。
我省高度重视转办环境信访问题的查处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立即调查核实、按时上报公开。各地各部门第一时间调查核实转办的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边查边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对失职失责人员严肃问责,并及时在媒体公开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第七批77件环境信访举报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均已全部按要求进行公开,具体内容请查阅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各相关地级市党报和政府网站。
如果有生态环境问题需要反映,请联系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门值班电话:0551-62638567,专门邮政信箱:合肥市邮政A008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记者 彭旖旎)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核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滁州市 | 大气 | 经查,该公司精加工车间正在生产,喷涂车间已于2018年11月1日停止使用,有一台0.3t/h锅炉,以生物质为燃料,无污染治理设施,现锅炉已停用。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问题:锅炉未配套建设粉尘收集设施;生产车间内,产品、原料未分类堆放;生产车间地面积尘较重;厂区内废旧设施等杂物露天堆放,环境较差等。 | 属实 | 全椒县环保局已对该企业下达环境监察意见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清理车间内地面积尘;配套安装锅炉粉尘收集设施;限期7日内完成车间内产品、原料分类堆放。全椒县经信委已制定该企业搬迁方案上报全椒县人民政府。目前该企业喷涂车间已停产,锅炉已停止使用。 | 无 |
安庆市 | 大气 | 安庆一中龙山校区建设工程已经进入扫尾阶段,学校通过市公管局公开招标的桌椅等家具尚未进场安装,投诉人对这些家具散发的有害气体超标情况只是一种猜测,不是实际情况的真实反映。 2018年7月,由安庆市重点局牵头,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安庆市诚风工程质量检测所为安庆一中龙山校区土建项目(含运动场面层)环境检测机构,首批检测报告已公示在龙山校区。随着土建工程完工,设施设备即将进场安装,后期仍然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龙山校区室内环境进行检测,结果会及时公示。 |
不属实 | 待桌椅家具等进场安装时,安庆一中龙山校区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过程监督,严格按照市公管局审核的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达不到要求的家具一律不予接收。 | 无 |
阜阳市 | 土壤,大气,其他污染 | 阜阳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27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1200051456171U,法定代表人人潘芬道。(一)关于垃圾飞灰填埋场恶臭问题。阜阳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焚烧生活垃圾产生的飞灰,为灰色无味固体,固化过程中因加入螯合剂略带氨味。经养护车间螯合反应后,为无味的灰色固体。(二)关于垃圾飞灰重金属检测存在样品、数据造假问题。2016年以来阜阳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安徽壹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飞灰固化物重金属检测32次,螯合剂厂家天津壹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处置技术工程中心检测4次,检测结果均合格。(三)关于未处理合格的垃圾飞灰直接填埋,有毒物质渗透至周边农田问题。一是阜阳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焚烧生活垃圾产生的飞灰,首先在飞灰固化车间进行螯合剂固化处理,其固化物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后送至阜阳市生活垃圾填埋3号库区的西半侧(中间有防渗拦隔坝将固化飞灰和生活垃圾分割)填埋。二是阜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库区,按国家规定标准设计、施工,并按要求铺设防渗层,符合飞灰填埋要求,飞灰填埋后无穿透防渗层泄漏的可能。三是阜阳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产生的飞灰固化物全部转移至阜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3号库区内,属于场区内部转移,且完全密封,不存在随意倾倒到周边农田的问题。四是2017年10月24日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区域内的西来庄农田(填埋场西北侧约700米处.取样点坐标E:32°59′34″,N:115°36′34″)土壤进行的检测,结果显示监测因子pH、镉、汞、铅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的要求。2016年以来,颍东区环保局共接到涉及阜阳市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污染问题共3件,其中1件为2016年省环保督查转办问题,1件为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转办问题,1件为2016年区政府网站“书记信箱”网友留言。以上3件问题,颍东区环保局均已进行调查处理,并按时回复。 颍东区环保局于2018年 11月8日委托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阜阳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固化飞灰养护车间贮存飞灰和2018年以来已填埋的飞灰固化物(采样地点:阜阳市生活废弃物处置管理中心3号库区)进行重金属检测采样;对飞灰填埋库区周边土壤进行重金属检测采样(东西南北方向各8个点位);对厂界恶臭气体检测采样。2018年11月14日,按照省环保厅复核组要求,进一步对已填埋的飞灰扩大了检测采样范围,对2016年至2017年填埋的区域进行开挖采样(采样地点:阜阳市生活废弃物处置管理中心1号库区)。 |
属实 | 待两次检测结果出具后,如该公司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现象,将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处理。 | 无 |
合肥市 | 其他污染 | 经包河区淝河镇工作人员会同区住建局、城管委执法人员核查如下:包河区淝河片区东临南淝河、西至十五里河中段高铁南站片区、北接老城区、南抵包河经开区,总占地面积32600亩。2016年8月,经摸底调查,该区域居住群众12260户,多为“城中村”,环境脏乱差。巢湖南路大型车辆出入频繁,导致路况变差、道路基础设施破损严重,致使路基垫层外渗,道路清扫保洁难度大;并且巢湖南路周边存在南淝河路(东二环—长春街)、郎溪路二、三标等施工工地,途经上述工地的南淝河路及郎溪路尚未完全开通,工地渣土运输主要经过巢湖南路,加剧路面循环污染。虽然已采取了加大清扫保洁频次和洒水降尘力度等措施,但无法根治该区域严重的扬尘污染问题。位于巢湖南路、南淝河路沿线集聚混凝土搅拌站共19家。其生产、运输过程带来的扬尘、噪音及水污染问题严重,居民苦不堪言。近几年,有关淝河镇混凝土搅拌站污染的热线投诉、网友留言居高不下。针对淝河片区脏乱差的状况,包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深入研判,自2016年初,即开始全面谋划论证淝河片区整体改造工作。其中,针对片区范围内的19家混凝土企业,由于不符合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未来改造发展业态布局,包河区将其全部纳入搬迁改造范围,并迅速启动相关工作。 1、加快签订搬迁协议。对19家混凝土搅拌站下达搬迁改造通知,并陆续启动丈量、评估、签订协议及补偿相关工作。针对企业主反映的补偿问题,包河区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耐心开展政策解释和上门沟通工作,尽量取得企业的理解和支持。截至目前,已与16家搅拌站签订了搬迁协议。下剩3家企业由于对搬迁补偿存有一定异议,目前正在积极洽谈推进中。 2、积极对接复建事宜。考虑到混凝土企业搬迁可能带来的订单协议违约、员工就业及往来债务等问题,包河区积极协调对接,全力支持搬迁企业开展复建工作。 3、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针对混凝土搅拌站搬迁复建前的生产运营,包河区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扬尘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大宣传教育。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针对淝河片区混凝土企业的信访投诉量大的情况,辖区淝河镇、村居对混凝土企业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其文明生产,并落实相关降尘抑尘等环保措施。二是强化监控巡查。区住建局通过行业视频系统,常态化监控搅拌站内洒水降尘、物料覆盖及生产运营环节的扬尘防治;区环保局、辖区淝河镇等加大日常巡查频次,督促企业将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三是依法行政处罚。对于环保不达标、未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混凝土企业经营行为,区环保等相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落实整改措施。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一致。 |
不属实 | 1.包河区淝河镇加大对周边工地巡查力度,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确保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对巢湖南路等重点路段进行严格巡查,对过往抛洒滴漏车辆进行依法查处。 2.2018年至今,包河区住建局对淝河镇巢湖南路周边混凝土企业共巡查54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9份,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均敦促企业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到位。 3.针对巢湖南路路面扬尘的路况实际,为做好大气污染控制,包河区环卫服务中心不断增加了作业车辆,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实行循环作业。在夜间完成全区主次干道统一的冲洗保洁作业,在白天做好路面保湿抑尘工作,并在晚间薄弱时段增派车辆加强路面降尘保湿。具体措施:(1)洒水车依次循环路面洒水作业,保持路面湿润,抑制扬尘;(2)洗扫车湿扫路牙灰砂,将路牙边的灰砂洗扫干净;(3)小货车清运石子、灰砂;(4)道路养护车配合人工对人行道进行冲洗作业。 4.企业职工失业后有求职需求的,不仅鼓励其自主创业,还可享受免费职业指导服务,并推荐适合的工作岗位,同时也可参加包河区人社局举办的各类用工对接活动,享受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原混凝土企业职工领取失业金期间自行创业成功的,可享受人员创业成功一次性补贴及一次性领取失业金待遇,符合条件的,还可申请免息创业贷款。 |
无 |
宿州市 | 大气 | 1.官桥镇党委政府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环保局、官桥镇派出所对沈峪村喷漆厂进行查处,现场检查未发现喷漆设备、生产原辅材料、产品,仅存在空壳大棚一座、塔吊一台。 2.沈峪村浴池已于2015年关闭。 |
属实 | 2018年11月11日,官桥镇党委政府对存在的空壳大棚、塔吊完成拆除。 整改完成 |
无 |
亳州市 | 水 | 经查,饮马坑位于花戏楼办事处北关老街区,北邻沿涡南路、西邻马场街,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坑塘,存在水体黑臭问题。 | 属实 | 谯城区政府制定了饮马坑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截污方案,目前,饮马坑东侧居民生活污水已经完成截流,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饮马坑西侧沿岸房屋拆迁基本完成,马场街截污工程已于11月上旬进场施工。 | 无 |
宣城市 | 其他污染,生态 | 经现场调查,青弋江湾滩段是无堤防河段,湾滩自然村现有的防洪堤是泾泉砂场在原有河道岸线内侧进行培高加厚形成的。但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弃石没有及时平整到位,岸线整治不完整,需进一步修缮整齐;水面施工临时便道需清理;河面存在少量弃石需清理;抽砂废水沉淀设施不完善,存砂等物料的堆场未修建维护挡墙,部分露天堆放的物料未进行覆盖。 | 属实 | 1.11月12日起要求泾县泾泉砂石有限公司全面停止生产,按照泾县水务局下达的整改通知要求,制定详实的整改方案。要求该企业整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整改销号,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2.将1.3公里河堤岸线按照2014年施工协议规定的坡比进行修缮,11月底前完成。3.水面施工临时便道于十日内完成清理(11月20日前)。4.河面存在的弃石于11月底前完成清理。5.立即按照环评要求完善抽砂废水沉淀设施(立行立改)。6.对存砂等物料的堆场修建维护挡墙,并对所有露天堆放的物料进行全面覆盖(五日内修建好维护挡墙,存砂覆盖立行立改)。7.加强现场环境管理水平,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8.砂场合同期满清场前,需对损坏的河道及岸线进行生态修复。对1.3公里河堤临河一侧实施生态护坡,覆盖泥土并植草。目前,已完成存砂覆盖;河堤岸线修缮、水面施工临时便道和河面弃石清理等按时序进度推进。 | 无 |
池州市 | 生态 | 青阳县立即组织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酉华镇政府等相关单位成立调查组到现场进行核查。经调查,该矿山2018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矿山排土场按要求设计,废土、废石均排放至排土场,该排土场目前处于较稳定状态,已生长出植被。信访人反映的排水通道为该矿附近山洼地最低处的天然渗漏洞,位于安徽泽阳矿业排土场下方,整个山洼汇水由此渗漏到外部环境,未见明显排水通道。反映的泽阳矿业开采排放的废土石堵塞排水通道情况不属实。 2016年7月,因连续暴雨,山水汇集,整个山洼积水,渗漏洞渗漏功能失衡,排水不畅,洼地约38亩林地被淹,部分楸树死亡(因该树种对土壤水分敏感,不耐干旱,也不耐水湿,在积水低洼和低下水位过高的地方不能生长),树木死亡系自然灾害死亡。该地其余植被生长良好。 |
不属实 | 该矿山目前仍在停产,青阳县将进一步加强对该排土场的日常监管,确保安全、稳定。根据池州市绿色矿山创建要求,该矿山将于2019年6月关闭。 | 无 |
铜陵市 | 大气 | 经查,原有色职工总院锅炉房有2台4吨燃煤锅炉,用于为原有色职工总院食堂、病房供热,废气通过60米高烟囱排放。2005年,原有色职工总院将上述燃煤锅炉改为天然气锅炉,病房改为电热水炉,并对燃煤锅炉进行了拆除,烟道进行封堵,烟囱同时停用。2018年6月市立医院对原燃煤锅炉房进行了拆除,由于烟囱高度较高,加之烟囱距离周边商户、住户较近,拆除难度大并存在一定安全风险,故予以保留。铜陵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锅炉房主体确已拆除,四周也未发现其他烟道可进入烟囱、无煤碳及煤渣痕迹,基本排除烟囱仍在使用并排出黑烟的可能。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属实 | 铜陵市环保局现场要求市立医院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院区环境管理。同时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重典治乱和铁腕治污,严格实施新《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 无 |
阜阳市 | 水,大气 | 2018年11月7日,颍泉区政府组织区城管执法局、中市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家门口饭店位于环球国际小区E标东楼西头,紧挨着小区通道,工商注册名称为颍泉区家门口酒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1204MA2RBMLAOE),经营者刘先念,2017年12月31日注册。该饭店于2018年7月12日办理城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阜排淮字第〔2018〕139号),配套安装了油水分离设施,废水经过油水分离设施预处理后通过污水排水管(排水管道埋设于地下)向北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未发现饭店污水溢流至小区路面的情况。2017年5月17日安装了静电式油烟净化设施(型号:DEF-YJ-150),并于2017年7月17日经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检测报告编号:AHAC-WT1707041),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规模排放标准。家门口饭店委托安徽金佰顺酒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每月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理和维护,保养维护记录完整。但该饭店油烟排放管道设置不规范,排气口设置在饭店一楼西侧的墙上,位于进出环球国际小区E标的通道东侧,排气口下沿离地面2.45米。 | 属实 | 2018年11月7日颍泉区城管执法局现场对家门口饭店下达整改通知书(编号:18110700002),责令其针对油烟管道设施设置不规范、净化后的油烟未高空排放的问题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完毕后方可正常营业。11月8日,颍泉区城管执法局现场核查,发现家门口饭店已着手进行整改。11月9日,颍泉区城管执法局再次上门核查,发现家门口饭店已购买油烟管道装置。11月10日上午,家门口饭店油烟管道铺设完成。 | 无 |
宣城市 | 其他污染,生态 | 宣州区文昌镇福川村202乡道青弋江4标段工程为青弋江治理工程(文昌段),该工程是中央投资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工程,为省级民生工程。该项目设计方案要求,混凝土骨料就地取材,即对河道中可采原级配砂砾石中的砂进行筛分、卵石进行机械加工成碎石。2017年10月16日,宣城市蓝邦建材有限公司在公开招标中竞得青弋江文昌镇福川村金锹岭先进组段河滩砂石采挖及生产加工经营权。该项目砂石加工区选址受各方面因素影响,经多方、多次论证,最终选择文昌镇福川村先进组一处大塘回填后作为加工区,2018年2月28日正式生产。现场检查,该企业采砂场现场有3条采砂船进行开采作业,对河道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该企业对该大塘下游约130亩农田按照400元/亩/年标准进行了流转,并签订了协议,待该项目结束后进行占塘还塘、恢复原状。农田流转后,仍有部分群众继续耕种,该企业积极配合从青弋江内抽水进行农田灌溉。 | 属实 | 2018年11月7日,宣州区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砂石开采和加工,立即清离相关生产设备和堆放砂石,开展占塘还塘等环境恢复工作。截至11月12日,该企业加工点设备及固定附属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存量砂石已全部清运完成。正在开始占塘还塘等环境恢复工作,确保12月31日前完成环境修复。 | 对宣州区水务局水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给予诫勉谈话处分 |
宿州市 | 水 | 经到现场调查核实:1.赵屯镇戚楼西北400米处的蛋鸭养殖场位于赵屯镇蒋庄村戚楼自然村北侧,注册名称为:砀山县新双联种鸭繁殖基地,该养殖场始建于2012年7月,占地面积约180亩。由于经营不善,2017年7月将该养殖场转租给砀山县朝霞种鸭养殖场经营管理使用。该宗地地类为果园地和林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该养殖场有营业执照,有环评登记表,养殖场内已经实行了雨污分流,有污水处理设备,但治污设施简陋,院内有轻度垃圾污染,养殖场内的养殖棚和道路均未硬化。根据砀山县政府【2014】61号文件,该养殖场不属于禁养区。2.蛋鸭养殖场北侧有4棚肉鸭养殖场占用地属于基本农田,无环评手续,无环保设施。根据砀山县政府【2014】61号文件,该养殖场属于禁养区。 | 属实 | 1、赵屯镇责令蛋鸭养殖场停产整改,11月30日前清除全部养殖的鸭子,并将养鸭设施和污染物全部清理干净,待相关部门验收后再定,否则,经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强拆。 2、养殖场北侧4鹏肉鸭养殖户赵屯镇已于2018年11月8日对养殖户杨时涛、张玉阁下发了关停取缔通知书,要求在11月30日前关闭养殖场,自行拆除养殖设施、土地恢复原状。否则2018年12月5日前如果没有自行拆除,依法强制拆除。 |
无 |
合肥市 | 噪音,大气 | 合肥经开区莲花社区委工作人员会同合肥经开区城管执法大队、合肥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于11月7日、8日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 1.合肥市浣溪纱商务会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洗涤、棋牌、餐饮、住宿等服务,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评手续,厨房位于7楼负楼,有4个猛火灶和一个4眼煲仔灶,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道到7楼顶平台排放,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管道排放口处安装了低噪声风柜,产生噪音的设备有燃气锅炉、中央空调机组和一楼东侧顶墙面6台换气扇,南侧二楼顶上一台换气扇。2.合肥景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店招名伊莎养车)主要从事汽车保养、美容、维修、洗车等业务,无喷漆作业。3.合肥鑫维一娱乐管理管理有限公司(店招名维一咖啡)主要从事棋牌、简餐、咖啡等服务,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评备案手续,厨房位于二楼,有2个猛火灶、8眼煲仔灶1个,油烟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六楼顶,经油烟净化一体机处理后排放。产生噪音的设备位于汇景苑小区一侧的6个空调外机。4.合肥海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住宿等服务,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评手续,员工食堂位于三楼,有2眼家用燃气社一个,油烟经家用抽油烟机处理后排向汇景苑小区,产生噪音的设备位于汇景苑小区一侧30个空调外机。 | 属实 | 合肥经开区城管执法大队对合肥海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NO:34603176号)责令限期办理环评手续。合肥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对合肥市浣溪纱商务会馆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合经区环责改字[2018]050号),责令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肥市浣溪沙商务会馆、景翔汽车服务、鑫维一娱乐、海蓝酒店产生的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并对鑫维一娱乐、海蓝酒店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视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 无 |
合肥市 | 土壤,水,大气,其他污染 | 合肥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执法人员于11月7日、8日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一致。安徽佳元工业纤维有限公司位于经开区繁华大道223号,主要从事轮胎用帘子布生产,建设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主要生产工艺:捻丝-织布-浸胶-烘干。企业浸胶工序使用的胶液包括RFL浸渍液(配备时需使用甲醛溶液、胶乳、氢氧化钠、氨水)和环氧异氰酸酯两种,用水调配为水溶液,水占78%以上。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烘干废气,烘干废气主要采用循环燃烧处理(烘干废气经循环风机通过风道引入燃烧器燃烧后送回烘箱),少量烘干废气经滤袋过滤后高空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定期对浸胶槽、浸胶管、周边地面及配胶罐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设施(调节-加药搅拌-压滤)处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污水站处理(已履行审批手续)。根据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仅购买原料),装运的胶乳桶(吨桶)由生产单位回收,已建立胶乳桶进厂、出场台账,经核对,厂区内库存与台账记录一致。甲醛溶液(浓度为37%)使用储罐贮存,运输使用罐车,无甲醛桶。燃煤锅炉已于2013年6月拆除,现改成天然气燃烧炉,查勘企业原锅炉房位置,未发现焚烧现象。调阅企业废板框过滤渣(即废胶、胶渣)的危险废物处置联单,2013年以来,共委托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20批次共计91.189吨,其中合肥市吴山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2013年4月至2018年3月处置16批次66.849吨,芜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6月至10月处置4批次24.34吨。根据2018年9月17日自主检测报告,经调阅生产报表,当日生产一直持续,无中间停产记录,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 不属实 | 合肥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并对废气排放情况委托监督性监测,发现违法行为即依法查处。 | 无 |
滁州市 | 大气,土壤 | 经查,信访举报涉及的女山湖镇人体模具加工作坊分别为秦明、李勇、尤瑞芳于2018年5月份分别租赁青竹郢小学、赤塘村塘郢小学、渔场小学等三所废弃小学场地,主要工艺将树脂与玻璃纤维混合后倒入磨具,成型打磨喷漆成品,主要污染物打磨时产生的粉尘及喷漆废气。现场检查时,3家企业未能提供环保相关审批手续,企业无污染处理设施。 | 属实 | 明光市环保局根据《滁州市开展“小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对三家加工作坊下达了环境监察意见,要求三家企业自行拆除,11月12日检查时,青竹郢小学、赤塘村塘郢小学内人体模具加工作坊已拆除相关生产设备,对原料及产品进行了清除,场地已恢复原状;渔场小学内人体模具加工作坊生产原料及产品已清除,场地基本恢复原状,风机未拆除,预计14日完成拆除工作。 | 无 |
合肥市 | 噪音,其他污染 | 11月6日,瑶海区重点局副局长会同瑶海区纪委巡察组组长赴安拖家园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自6月以来,该项目处于结构施工阶段,需连续浇筑混凝土7小时以上,难免出现夜间施工产生噪音,施工单位也按照规定,进行了夜间施工许可申请。期间2018年9月27日、10月8日居民曾两次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夜间施工噪音问题,就该问题两次和居民电话沟通,阐述了该项目的特殊性,希望居民能够理解。自11月4日起再未进行夜间混凝土浇筑等大噪声施工作业,所有施工严格控制在晚22点之前。 | 属实 | 瑶海区重点局已对该项目施工现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减少夜间可能产生噪音的施工作业。同时,在白天结合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合理调整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噪音,避免扰民。确因工艺需要需连续浇筑的,在取得合法审批后,向周边小区予以公示,取得居民最大谅解。 | 无 |
亳州市 | 水 | 经查,该加工点未办理任何经营证照、手续,于2015年底开始生产经营,生产场所系陆井超个人住宅,面积约550平米,主要生产设备为7台拼线机;2018年3月,该加工点新上一台燃煤锅炉和一台定型染色机,其中定型染色机每周使用1次,每次产生约1吨废水,暂存在已采取防渗措施的集污池(长6.5米、宽4.5米、深2米)内,现存量约44立方(水深1.4米)。经对该加工点周边河流排查,距离该厂东南侧20米、40米处各有一条南北走向的河沟,距离该厂南侧120米处有一条东西走向的河沟,因目前为枯水期,三条河沟内现均无存水,三河沟沿岸均未发现排污口。 | 属实 | 目前利辛县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现存生产废水进行监测,下步将根据监测结果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二是依法对该加工点生产设施实施查封措施,并责令其立即拆除燃煤锅炉和染色设备,截至11月12日,该加工点燃煤锅炉和染色设备已拆除完毕;三是对该加工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下步将依法从严实施行政处罚,符合行政拘留情形或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四是下步将根据调查结果对负有监管管理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 无 |
阜阳市 | 大气 | 信访举报中的羊肉汤椒麻鸡餐馆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太和县理想一日三餐特色小吃部(营业执照注册号:341222600470368,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3412220014023,经营类别:小吃面食餐饮类),位于太和县城关镇人民路与团结路交叉口西北侧50米信用联社商住综合楼一层(该楼体一层为商业门面,二至五层为住宅),经营者孙理想。2018年11月7日,太和县城管执法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店于2016年11月开始营业,后厨设有一个双眼灶,一个电烤箱,2个煤球炉,于2017年12月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净化设备每两月清洗维护一次,并存有记录,油烟经后墙排气扇抽取后通过排烟管道沿后厨外墙通往五楼楼顶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2018年11月8日,太和县城管执法局再次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连接油烟净化器的油烟管道老化,存在漏气现象。 | 属实 | 太和县城管执法局于2018年11月8日向该店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太城管[2018]126号),责令该店一日内整改。11月8日,2个煤球炉已拆除,11月9日,油烟管道已维修,因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在五楼楼顶,吸力不够,厂家在风道中安装排气扇,以便收集油烟废气,现已要求业主尽快联系检测公司进行检测,后续监测情况再行报送。后期将不定期检查,确保不出现油烟扰民现象。 | 无 |
马鞍山市 | 噪音 | 经和县安监局、环保局、历阳镇核实,安徽汇通机械公司已倒闭,厂区为空旷场地,和县前锦矿业借用该空地临时堆放的矿山修复治理产生的石料,石料运输及装卸过程中产生间歇性噪声及轻微震动。经和县安监局核实,卸载石料所产生的震动不足以对建筑物产生破坏性影响,现场询问一户居民,其表示目前未有影响(其他户均无人在家)。 | 属实 | 1.历阳镇约谈了前锦矿业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停止石料运输装卸,对已堆放的石料进行洒水和覆盖,目前整改已完成。 2.和县安监局已责令企业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装卸时缓慢作业,减少震动。 3.和县环保局已责令企业加强现场环境管理,杜绝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
无 |
阜阳市 | 水 | 2018年11月7日-9日阜阳市住建委公用事业科、颍州区住建局、市供水公司实地进行调查,现场随机抽取7户,其中7栋203室自来水存在异味,排放一分多钟后异味消失,其他用户自来水均无异味;2018年11月8日颍州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环保局、清河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现场查看了皖新文化广场翡翠庄园小区三户水质情况,其中两户水质正常,一户水质存在异味,另有居民反应在供水公司未排水之前偶尔出现发黄有异味等现象。皖新文化广场翡翠庄园为新建小区,经小区物业调查入住率不到15%,小区入住率低、用水量少,自来水长时间滞留在管道内无法得到循环,产生异味。 | 属实 | 11月10日市住建委已委托市疾控中心对水源水、管网水、小区管网水和用户家中自来水进行取水检测,近期将出具检测报告。市供水总公司持续加大定期排水次数和排水量,同时对小区水质进行检测和监测。下一步,市住建委和颍州区政府将加大与用户的宣传沟通、定期走访,了解水质变化情况。 | 无 |
宣城市 | 水,生态 | 经现场核查,该企业截洪沟内有泥沙沉积现象,沉淀池内沉积物未及时清理;复绿区藤蔓植物过少,种植物不科学、不合理,复绿效果不好。背屋组村民99户已安装自来水90户,尚有9户不愿安装(其中:5户吃井水,2户老屋不住人,1户人家常年不在家,1户与父母共用自来水),矿山下部已设4级沉淀池,村前水沟未见污染现象。经对郭峰村背屋组(郭山矿业下游)河沟水质进行采样检测,水体中pH、COD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 属实 | 1.对截洪沟进行修复,定期清理沉积泥沙,建立长效机制。2.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实施治理,对开采作业面进行规范整理,对进场区道路两侧及沉淀池周边裸露地面进行覆土绿化,复绿植被使用常绿树种、草皮等相结合加固泥土、渣石,防止水土流失。3.沉淀池外排水定期监测,确保达标排放。目前,截洪沟沉积泥沙已进行清理;厂区复绿及防水土流失措施等正按要求进行。 | 无 |
六安市 | 水 | 经调查核实,反映投诉的是舒城县查湾润乡电站,位于晓天镇褚河村插青组,2004年投资兴建,占水域面积约5000平方米,大坝至上游绵延约700米。润乡电站水域由当地人租赁养鱼,同时负责定期清理水面垃圾。由于近期雨水较多,水面积存了一些白色泡沫漂浮物和枯枝杂叶等垃圾,攀附于养鱼网上,未能及时清理。 | 属实 | 11月8日,舒城县组织人员及时将水面及周边垃圾清理干净,统一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并及时清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规范处置;拆除了养鱼网,禁止投放饵料,设立警示标牌,严禁库区钓鱼,实行生态养殖;对沿线及上游村庄环境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现场采集了地表水样、水龙头水样和周边土壤,通过对褚河水系润乡水库和优胜组拦水坝地表水质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润乡水库水质为Ⅲ类、优胜组拦水坝褚河水质为Ⅱ类,均达到该河流地表水质控制标准要求,可以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附近居民水龙头出水水样首批检测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周边土壤已现场采样,正在开展监测,预计11月15日出具监测报告。 | 无 |
池州市 | 大气,噪音 | 11月7日,贵池区常务副区长唐礼虎组织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清风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前往鼎街现场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处理。经查,鼎街特色餐饮街属于安徽商之都池州购物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安徽徽商(池州)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于2007年经池州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取得池用地准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2012年经池州市城乡规划局审批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41701201200093),2013年7月19日经池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核通过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鼎街特色餐饮街现产权属于安徽徽商(池州)有限公司,相关经营管理工作由合肥市日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餐饮街于2017年5月19日正式投入运营,截止目前在营业的涉及油烟排放的餐饮单位共15家。群众反映“小王大排档”经现场查看为“小汪排挡”,环保部门已对其油烟进行了检测,其检测结果达标。 (一)关于油烟的调查情况:1、截止目前鼎街15家涉及油烟排放的餐饮单位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设备清洗及时、清洗台账登记完备;2、目前由于鼎街配套建设滞后,鼎街特色餐饮街未规范设置统一的餐饮油烟排放专用通道,造成部分餐饮单位油烟低空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二)关于夜间经营的调查情况:鼎街特色餐饮街主要为大排档性质,以夜间经营为主,营业时间较晚,且存在部分店外经营现象。 (三)关于噪音扰民的调查情况:鼎街噪音问题主要涉及交通车辆噪音、偶发性噪音(就餐过程中人为的喧哗声)以及经营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等。 据此,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一)关于油烟问题的处理情况:1、2018年11月5-10日,贵池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分批次对鼎街15家涉及油烟排放的餐饮单位开展了油烟检测,依据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放限值;2、就鼎街餐饮单位未规范设置油烟排放管道等事项,贵池区城管执法局已对鼎街内13家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3、贵池区城管执法局会同区环保局对鼎街15家涉及油烟排放的餐饮单位加大排查力度,确保油烟净化设备正常使用、设备清洗及时、清洗台账登记完备;4、贵池区环保局已约谈鼎街产权方安徽徽商(池州)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解决鼎街油烟扰民问题,安徽徽商(池州)有限公司表示积极配合整改,相关整改方案已制定,规划铺设专用油烟排放管道,从根本上解决鼎街特色餐饮街油烟扰民问题,相关工作计划在2019年5月30前完成。 (二)关于夜间经营问题的处理情况:1、贵池区城管执法局会同区环保局加大宣传、积极对接,督促各经营户合理安排经营时间、区城管执法局安排执法队伍加大夜间巡查,对营业过程中人为的喧哗声、吵闹声等偶发性噪音的行为强化宣传教育,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2、对餐饮街已安装防护栏有效控制车辆进出、加大力度规范整治店外经营活动。 (三)关于噪音扰民问题的处理情况:1、贵池区城管执法局会同区环保局对涉及安装大功率净化设备的餐饮单位督促其对管道采取隔音棉包裹、相关设备采取围挡等措施有效减震降噪,同时采取对店外经营行为加大整治力度、设置防护栏限制车辆乱停乱放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噪音扰民;2、2018年11月9日贵池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鼎街的区域性噪音展开检测,依据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监测结果符合排放限值。 下一步,贵池区城管执法局将会同区环保局、清风街道办事处以服务为宗旨、以监管为抓手,加大日常巡查、定期开展集中检查,适时开展相关技术性监测,强化对该区域环境问题的日常监管工作;同时督促安徽徽商(池州)有限公司对照整改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改造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早日发挥应有效益,切实提高辖区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
无 |
亳州市 | 水 | 经排查分析,造成宋汤河(光明路-文帝街段)水质污染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个别沿街饭店的餐饮泔水倒入雨水篦子造成污水滞留在雨水管网内;二是希夷大道(光明路至文帝路段)正在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施工,路面清洗时有少量混凝土破碎粉渣流入雨水管网中;三是11月5日至6日,市区出现小到中雨,雨水管网积存的污水、混凝土粉渣被初雨带入河内;四是老城区主干道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正在进行,尚未完成,雨水天气时有部分生活污水随雨水排入宋汤河。 | 属实 | 该市正在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再次对沿线雨水管网进行清淤,确保管网内的杂物得到及时清理;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城区雨水和污水管网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告》的要求,对沿线企业、小区、商铺接入市政雨污管网的现状再次进行排查,确保不出现雨污水管网混接的情况,对违反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管重罚;三是加快推进老城区主次干道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城中村、老旧小区污水截流建设进度,力争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四是加大对宋汤河等城区河道已截流排污口巡查和河道断面水质监测频次,发现异常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避免水质恶化现象的发生。 | 无 |
合肥市 | 水,大气,噪音,其他污染 | 11月8日上午、下午,巢湖市凤凰山街道联合巢湖市水务局、巢湖市交通局、巢湖市住建局、巢湖市环保局、合肥市公路局巢湖分局到韩桥村现场核查,1.灯塔社区韩桥村位于皖维路和巢柘路交口,车辆上下北外环、进出皖维都要从该路口经过,主要以货运车辆为主,有一定的噪音和灰尘。巢湖市环保局在韩桥村周边设点对交通噪音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昼间不超标,夜间部分点位有超标现象。2.(1)韩桥村北面曾有一座小型塘坝,是皖维路西侧行洪的必经之处,历年因泥土沉积形成现在的菜地,与皖维排污无关(皖维工业污水处理后排口设在裕溪河,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皖维路西侧排水沟堵塞严重,皖维路雨水经菜地流入灯塔小学南侧水沟,最终经2个过路箱涵流入西撇洪沟,该块菜地存在阻水问题属实。(2)灯塔小学南侧长约200米水沟因实施污水末端截污,底泥发黑,长了不少杂草,情况属实。(3)巢湖北郊国储库(中粮直属储备库)西南侧有一条水沟,沿沟多是菜地,附近居民将沟作埂拦水用于浇菜,该沟已实施末端截污,晴天污水收进污水管网,雨水大时排向西撇洪沟。3.皖维集团变通主路东西向即为连接皖维大道与巢柘路连接线,在2018年巢湖城区积涝点整治工程已完成该路段两侧排涝沟建设,历经2018年汛期能有效地将雨水导流排入双桥河下游,未发生内涝,举报不实。4.2016、2017年双桥河实施截污工程,对河道全线污水排口都进行截流,铺设污水管网约23公里,灯塔社区、皖维集团、7410工厂、国家储备库等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巢柘路市政污水主管网(管径600、1000)输送至岗岭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另在巢湖市污水专项规划时,此处不需建设污水处理厂,举报不实。 | 属实 | 1.经巢湖市交通局摸排,经皖维集团上北外环高架桥便道车流量不大,以货运车辆为主,其中大型货运车辆主要来自皖维集团的运输车辆,大多为夜间运输,进而产生灰尘和噪声扰民。鉴于此,已要求皖维集团加强进出厂车辆管理,加强车辆超载管控,减少噪声,要求进出车辆平厢覆盖,清洗轮胎,不带泥上路;同时已联系巢湖市城管委加大洒水频次,消除道路灰尘,严防抛洒滴漏。2.由巢湖市凤凰山街道负责对韩桥村北侧水路、皖维路西侧堵塞的排水涵进行清理,对灯塔小学南侧水沟实施清淤,计划2018年11月13日开工,预计15个工作日完工。 | 无 |
宿州市 | 水 | 经到现场调查核实:宿州市砀山县李庄镇南唐庄路口附近无养鸭场。 | 不属实 | 反映不属实。 | 无 |
宣城市 | 生态 | “绿盾2017”专项行动中缓冲区7户农家乐经营行为已处理,其中一户农家乐涉及违建已处理。本次举报后,安徽绩溪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会同绩溪县县直单位、伏岭镇政府对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农家乐经营、房屋违建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新发现4户原住民利用自有房屋从事农家乐活动,有一户原住民自有房改建未办理审批手续。 | 属实 | 对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违法经营农家乐行为,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已下达责令停止经营通知书,并纳入长效管理。对一户农家乐涉嫌违建行为,绩溪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8年1月作出行政处罚。对一户原住民改建自有房屋事项,经绩溪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现场核实,认定为原住民正常生活合理需求,予以补办审批手续。安徽绩溪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会同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内原住民活动、外来人员活动动态监管,涉嫌违法的,依法处理。 | 无 |
宿州市 | 大气 | 1、2018年11月11日上午,萧县人民政府组织龙城镇、龙山社区、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经查:香格里拉巴黎商街共计32家餐饮单位,其中正在经营的24家,未经营8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单位23家,另1家披萨店不产生油烟。 2、针对反映的仍有新的餐饮店增加,经查:至2016年9月份以来,未发现有新增餐饮单位。(有部分经营业主变更、转让现象) |
属实 | 1.自2018年11月5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该县第四批信访件以来,该县立即对香格里拉巴黎商业街所有餐饮单位进行排查,并要求:11月12日之前,凡达不到证照齐全、安装油烟处理设施并实施高空排放的,将对经营单位予以查封。 持续推进。 |
无 |
宿州市 | 水 | 玄庙镇杨庄东南1000米路南的蛋鸭养殖场占地为11亩,分别为李远启2.5亩共3个鸭棚,曹立喜3.5亩共3个鸭棚,焦飞5亩共4个鸭棚。治污设施为三级沉淀池、晾粪场齐全,雨污分流设施不达标。该三处鸭场位置西至杨庄1000米,东至李洼自然村800米均占基本农田,属非禁养区。 | 属实 | 玄庙镇镇专门抽调一名畜牧水产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对鸭场的治污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改完善,指导养殖户完善养殖手续及备案工作,于2018年11月16日前完成整改。 | 无 |
宿州市 | 噪音,大气 | 经查:王寨镇张楼行政村南侧一无名搅拌站,无环保手续,生产原料主要用于乡镇畅通工程修路,生产过程中有噪音、扬尘污染。 | 属实 | 11月7日,王寨镇党委政府已对该搅拌站依法予以关闭,截至10日,已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关闭拆除,整改完成。 | 无 |
六安市 | 大气,噪音 | 经调查核实,舒城县华成采石场采矿点位于晓天镇苦栗寨(大河村、和岗村、真仁村交界处),加工区位于晓天镇大河村。主要从事石料开采、加工和外售。2013年8月,舒城县人民政府以舒政秘〔2013〕140号文件批复同意设立晓天镇苦栗寨采矿点;2013年9月,舒城县国土资源局以舒国土资函〔2013〕60号文件同意舒城县苦栗寨建筑石料用安山质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备案;2014年4月,六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备案编号六市安监一〔2014〕2号文件同意舒城县华成采石场舒城县苦栗寨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2014年11月办理了采矿许可证;2014年8月,舒城县环保局以舒环管〔2014〕59号文件批复了舒城县华成采石场年产45万吨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接投诉后,舒城县现场检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产生扬尘和噪声污染,经过进一步检查,发现企业虽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部分环保措施,但仍然存在一处物料仓库未完全封闭、喷淋设施未配套到位、石子出料口未采取防尘措施和危废暂存场所不够规范等问题,在生产状态下,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扬尘及噪声影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舒城县要求企业认真落实停产整治,全面完成物料仓库封闭、喷淋设施完善、出料口封闭、通厂道路修复、危废暂存场所规范和治污设施检修维护等整治任务,待通过舒城县国土局、安监局、环保局和晓天镇联合整改验收后,方可正式恢复石料开采、加工。在整治期间,舒城县将督促企业开展全方位整改,对整改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督办。 | 无 |
铜陵市 | 大气 | 铜官区友好社区、区城管局现场核查,大铜官山公园入口长石路右侧的十几年来一直就是居民菜地,个别户烧土粪。 | 属实 | 友好社区和铜官区区执法局铜官山中队联合发放通知给种菜户,限他们于11月11日前自行将菜地清除干净。逾期不清理社区和执法局将依法铲除。 11月12日,大铜官山公园入口菜地已经集中铲除。社区环保网格员将加大巡查力度,对私自焚烧土粪的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同时将该地区纳入复绿计划,彻底杜绝种菜及焚烧土粪现象。 | 无 |
池州市 | 生态 | 青阳县立即组织县环保局、木镇镇政府等相关单位成立调查组到现场进行核查。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取土、洗选情况属实。 木镇镇政府因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进行土地平整,于2018年3月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青阳县远阳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平整施工,多余土方由该公司外运至海螺集团,因部分地块土方含砂石较多,需进行分离。该公司取得县发改委备案文件后,在作业范围内安装了9条水洗分离生产线(其中2条线正在安装未运营),对砂石与泥土进行分离,砂石与泥土分别收集外运,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生产用水取自开挖山塘收集的雨水,水洗过程产生的废水循环利用。 |
属实 | 青阳县已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对其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限期整改到位。 | 无 |
芜湖市 | 大气 | 经芜湖市弋江区马塘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弋江嘉园一期小区与汇成名郡小区之间区域为南塘湖路及其两侧,未发现有焚烧塑料垃圾现象及固定的焚烧点。弋江嘉园党群服务中心东侧的五里小区地块为拆迁遗留地块,内有3家废品回收点,今年以来,经过多轮环保整治已经关停;大工山路以南为征迁地块,有3家废品回收点正在经营,确实存在焚烧垃圾的可能性。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 属实 | 1.11月7日,属地弋江区马塘街道安排工作人员对交办件涉及地块情况现场进行核实。对相关问题立行立改,细划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标准,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2.11月8日,属地街道、区城管局再次对信访件交办问题现场查看,安排整改工作。 3.11月9日上午,属地街道、区市场监管局对大工山路以南、仓津路以北各经营户逐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4.11月9日下午,属地街道在大工山路以南地块几个主要入口设立了“禁止焚烧”标识牌。 5.属地街道已将南塘湖路马塘一侧,五里小区地块、大工山路以南地块确定为重点巡查地块,建立网格员每日巡查制度,要求相关社区及执法中队加强巡查,做好宣传工作,确保不发生焚烧塑料垃圾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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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 | 生态 | 11月8日,枞阳县水利局会同横埠镇人民政府、黄山村等单位现场核查。经查:2017年12月12日,横埠镇人民政府转《黄山村在横埠河黄山村双涧至竹园段采取砾石用于村级道路建设报告》至枞阳县水利局,2018年1月17日,枞阳县水利局以枞水农函[2018]4号文复函,原则同意黄山村在横埠河黄山村双涧至竹园段疏浚河道,多余砾石用于村级道路建设。2018年4月20日,黄山村两委决定,并经横埠镇人民政府同意,河道疏浚由孙剑平负责施工,多余砾石由孙剑平自行处理,以作为人员工资和机械费用。2018年6月,孙剑平租用挖机,对施工河段内的杂草、树木、淤泥进行清理,然后利用挖机开挖河道内砂石,就地打堆,7月底因村级换届停工。10月份,黄山村段公路拓宽建设和河道疏浚工程复工,疏浚河道挖掘出来的砂石部分用于村级公路建设,剩余砂石堆放在河道内。孙剑平共疏浚河道两段,下游段位于双涧组长约100米,上游段位于竹园组长约80米。10月15日,有群众反映称孙剑平将疏浚的砂石对外销售,枞阳县水利局会同横埠镇人民政府派员赶赴现场,进行制止,责令黄山村村委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10月29日,黄山村的村级公路建设结束,剩余的部分砂石在疏浚段河道内就地打堆,拟准备对外销售,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枞阳县水利局已于11月6日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孙剑平对横埠河黄山村段疏浚,部分砂石用于黄山村村级公路建设,剩余部分砂石在疏浚段河道内就地打堆,至核查时,下游段河道内堆存一堆砂石,近700立方米,上游段河道内堆存两堆砂石,约200立方米。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 属实 | 1、已组织调用挖掘机一台,于11月8日13时开始,连夜加班,至9日18时将疏浚剩余堆存在河道内砂石平整、清理,恢复河道,10日进行巩固修复,完成整改工作。 2、枞阳县水利局依法对当事人孙剑平涉嫌未办理采砂取许可证对外销售收治河道开采砂石行为立案查处,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3、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河长制,切实落实河长巡河制度,加大河长巡河力度,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发生,确保河湖健康。二是举一反三,联合横埠镇人民政府对横埠河黄山村周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广大沿河群众法制意识,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积极举报水事违法行为。四是严惩违法行为,对违法责任人严格依法处罚到位,决不姑息,形成震慑,惩处一个,威慑一片,教育一方。 | 无 |
宣城市 | 大气,生态 | 1.针对敬亭山国家森林公园问题:敬亭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宣城市城区北,于1996年设立。2016年12月通过国家林业局批准同意规划编制,规划面积30135亩,东邻水阳江,南以环山南路为界,西接宣古路,北靠环山北路(风萃路)。经查,优诗美地、敬亭新苑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在国家森林公园范围内;瑞景家园、双塔新村在国家森林公园双塔景区内。华邦?敬亭山君位于森林公园环山南路东南拐角交界处,由于《安徽敬亭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中此段坐标点太少,具体交界线不清,为确认具体界线,敬亭山管委会将与宣城市规划局、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规划编制单位)审核后明确具体界线。其中,龙亭御园、优诗美地、敬亭新苑、华邦?敬亭山君是2007年9月是宣城市政府与省农垦集团达成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瑞景家园是2004年8月景区东大门改造时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建设有地所建;双塔新村是1996年原宣州市敬亭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为解决宣州市文化局兴建双塔寺塔院拆迁职工宿舍的安置问题,经宣州市政府批准在双塔西侧园艺场西山头土地建设的住宅小区。2.针对宣酒厂酒糟异味问题:信访人反映的宣酒厂全名为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企业搬迁技改项目(新厂区)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越大道西侧,主要生产馥郁香型和芝麻香型基酒。信访人反映的酒糟异味主要来源于该企业白酒酿造过程中的蒸粮蒸汽及酒糟堆场。11月8日上午,现场核查时该企业蒸粮车间生产正常,蒸粮蒸汽无组织排放,厂区内及厂区周边酒糟味较浓。该企业老厂区酿造车间部分厂房及生产设备正在拆除,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明显酒糟异味。3.针对磊鑫码头问题:磊鑫码头位于宣城市宣州区敬亭山办事处渣溪村,主要经营大宗货物装卸。2017年宣城市政府开展无证经营码头专项整治,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年第12号),磊鑫码头为保留整改提升类码头。目前已取得改造项目立项文件、规划选址意见、国土意见和《环评报告表》受理意见,正开展环保设施建设,但未取得港口经营手续。根据打击无证经营码头专项方案,保留整改提升类码头在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前禁止从事码头装卸作业。经查,该码头在整改期间存在装卸黄沙行为。由于环保设施未建设完成,装卸作业产生一定的扬尘,对大气造成一定的污染。4.针对“阮邦富等3人非法采砂问题”:澄江街道办事处庙埠村海棠湾有3处“小码头”和1处砂石购销点,分别名为司家码头、诚信码头、庙埠老码头和薛家砂石购销点,其中诚信码头为阮邦富经营,主要从事砂石买卖,堆场内堆有大量成品砂。经现场查看,3处“小码头”和1处砂石购销点均未发现非法采砂作业机具和非法采砂痕迹;经宣州区水务局调查核实,未发现该区域存在非法采砂现象。3处“小码头”和1处砂石购销点砂石均来源于外购,经水阳江水运上岸。3处“小码头”和1处砂石购销点在砂石装卸、堆放及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扬尘现象,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 属实 | 1.针对敬亭山国家森林公园问题:进一步核实华邦?敬亭山君处的具体界线,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2.针对宣酒厂酒糟异味问题:督促该企业立即整改,加快废气收集处理设备安装调试进度。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减少废气排放。包括在芝麻香型酿造车间(三车间)和酒糟堆场安装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备和固定酿造班组作业时间,减少酒糟气味排放。3.针对磊鑫码头问题:鉴于该码头为整改提升类码头,一是要求其限期清除堆场黄沙,码头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之前禁止码头作业。目前已经完成堆存黄沙的清理工作;二是已按照《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三是市、区港航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力度,发现新的违法行为立即处置并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四是督促磊鑫码头按照无证经营码头整治方案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建设环保配套设施。4.针对“阮邦富等3人非法采砂问题”:11月9日,已完成3处“小码头”和1处砂石购销点取缔关停工作。11月10日、11月11日,宣州区水务局、澄江办事处等单位,先后对取缔关停的3处“小码头”和1处砂石购销点进行整改“回头看”,继续做好当事人的宣传教导工作,确保整改成效。宣州区交通运输局将对该处对外运输道路上设置限高限宽障碍等措施,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通行。 | 无 |
阜阳市 | 水,大气 | 一、安徽宇通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210967340751),位于临泉县滑集镇高寨村委会陶庄东北角,法定代表人:刘小红,该公司年产1000万平方米复合防水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4年7月14日经临泉县发改委备案 (发改投资〔2014〕72号),2016年11月30日通过临泉县环保局环评审批(临环行审字〔2016〕144号),2017年3月27日通过临泉县环保局验收(临环字〔2017〕70号),该公司生产冷却水循环利用,不产生其他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定期清运,用于还田灌溉;挥发性刺激性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2018年11月7日,临泉县环保局和滑集镇人民政府对该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2018年10月25日向临泉县环保局递交停产报告,现已停产多日,对厂区内及外围排查未发现生产废水偷排现象。但存在:1.粉尘收集设施未见布袋除尘器,2.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不规范,4.废气、循环冷却水存在跑冒现象。 二、临泉县滑集镇永兴废品加工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1221MA2NTKOUXR),位于临泉县滑集镇闸口村王庄,经营者:李永。2018年11月8日,临泉县环保局对该加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生产,简易铁皮房内设备有粉碎机1台、输送设备1台、摇床1台,生产工艺:将废旧电线剥皮后抽出铜、铝线,电线皮经粉碎机粉碎成颗粒,经摇床清洗后晾晒,清洗废旧电线皮粉碎后颗粒产生的废水排入简易铁皮房东侧沉淀池内,沉淀池未留排污口。该加工点无环评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 属实 | 一、安徽宇通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由临泉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限期完善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安装粉尘收集布袋除尘器,建设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重新建设标准化危险废物处置堆放场所,提高废气的收集率,增加冷却水循环池容量,杜绝跑冒现象。对该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 二、李永经营的临泉县滑集镇永兴废品加工厂:2018年 11月6日,滑集镇人民政府已对该加工厂动力电源断电,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毕,废旧电线已清运完成。针对滑高沟水质污染问题,下一步滑集镇将委托第三方对滑高沟水质进行检测,确定河水水质情况,根据水质情况,进一步判断是否需要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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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 | 大气,噪音 | 经包河区万年埠街道工作人员会同包河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于11月8日赴中海滨湖公馆小区26栋楼下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中海滨湖公馆小区物业在小区26栋西侧的红线内,设置了临时建筑垃圾点,并建有围墙顶棚,实行封闭式管理,未提供审批文件。生活垃圾堆放点位置符合小区原规划设计,现场比对合肥市规划局图纸标注的“垃圾收集点”和实际生活垃圾桶的放置点吻合,物业公司未违规。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一致。 | 属实 | 包河区住建局、万年埠街道已要求物业拆除建筑垃圾收储库,对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垃圾桶加盖处理并增加垃圾桶的清洗频次,确保垃圾不外溢,控制清运垃圾工程的声音在允许范围内。目前,物业公司已采用绿篱对垃圾池进行了围挡,并于11月8日晚已拆除全部建筑垃圾收储库。 | 无 |
马鞍山市 | 大气,噪音 | 鲜味美乡下菜馆和胖子烧烤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由于油烟净化设施未及时清洗维护,造成油烟净化处理效果差,经营时存在食客喧哗现象,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现场检查时,两家饭店均正常营业,不存在以停待检。 | 属实 | 责令鲜味美乡下菜馆和胖子烧烤店立即停业整改,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维护,并申请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排放油烟进行监测;营业时规劝食客,禁止喧哗。目前,两家饭店已完成整改,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了清洗维护,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油烟进行了监测,正常营业状态下,两家饭店油烟排放浓度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营业时规劝食客,禁止喧哗。 | 无 |
安庆市 | 水,大气 | 经查,黄甲镇水岭村黄湾组的伍常林养猪场建设面积约500平方米,现养殖生猪135头,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道、沼气池等设备,属于登记表中第1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项中其他。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通过管道收集至沼气池处理,少量泄漏。主要环境污染物为臭气,臭气直接排放,影响邻居日常生活。 | 属实 | 因该养猪场离周边居民较近,养殖臭气问题不能有效解决,该养殖户已同意关闭养猪场,桐城市政府将比照禁养区养殖户关闭给予政策支持,桐城市征收办评估所已入户丈量评估。目前该养殖户正在分批处理生猪,预计2018年12月底前落实“两断三清”并关闭养猪场。 | 无 |
合肥市 | 水 |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钟山铁矿于1979年11月投产,2008年9月11日,安徽金安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正式接管钟山铁矿,并于2009年7月更名为安徽金安管业集团钟山矿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号341421000004093(1—1),法人代表:郑某。1992年2月6日,年采选原矿40万吨项目进行了环评并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1992年7月18日,原巢湖行政公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报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建环字〔1992〕91号)。2014年5月26日,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合环验〔2014〕117号)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2016年,因负债过多、市场行情不好停产。2018年4月公司法人代表郑某因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被刑拘,现该矿排土场的污水处理站由龙桥镇政府借钱给该矿部分留守人员运行处理,镇政府设立了指纹考勤机、安排人员驻排土场24小时监督其环保治污工作,。钟山铁矿有2个排土场,2号排土场已不再使用,进行了复垦闭场,建设了污水处理站,该场距离安定木材加工厂较远,水流不会流经该厂附近。在安定村木材加工厂上面的是钟山铁矿1号排土场。经查,钟山铁矿1号排土场正在进行生态修复工程、新建了雨污分流的截洪沟、导流沟,横向污水收集沟与枞向污水收集沟连接处未有效连接,导致11月6日晚间少量污水外溢至清水沟。庐江县龙桥镇环保办工作人员已于11月7日7时30分左右发现后,立即组织矿山值守人员疏通沟渠,将污水顺引至下方污水收集池,同时对外溢的污水立即回抽至污水收集池,消除环境隐患,至上午8时,此处隐患消除。 | 属实 | 庐江县国土资源局责成钟山矿业立即对排土场生态修复项目施工进行整改,并对项目施工单位给予5千元的处罚。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已组织对施工不到位的沟渠进行整改返工,施工在11月9日完成,确保了钟山铁矿排土场的污水全部有效收集处理。 | 无 |
安庆市 | 大气 |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三家公司全称分别为安徽荣江包装有限公司、安徽百世佳包装有限公司、安徽金星包装有限公司。安徽荣江包装有限公司已停产,已将厂房和年产1200吨铝皮包装生产线项目租赁给安徽百世佳包装有限公司。故投诉人反映的其实为安徽金星包装和安徽百世佳包装两家公司。 1.安徽荣江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铝皮包装生产线项目环评已通过桐城市环保局审批,安徽百世佳包装有限公司租赁其铝皮包装生产线生产过程中,无相关污染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2.安徽金星包装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只旋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桐城市环保局予以批复,现该项目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废气未经处理直排。 |
属实 | 2018年11月7日下午,桐城市大关镇建设与环保分局、桐城市环境监察大队联合对安徽百世佳包装有限公司、安徽金星包装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大关镇对两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桐城市环保局现场责令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完善环保审批手续及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限期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 | 无 |
滁州市 | 水,大气 | 2018年11月6日,天长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该公司配套建设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运行记录、药剂辅料添加更换记录清晰,使用1台天然气锅炉,厂界周边未发现异常气味;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工况良好,处理后的废水接入杨村镇园区污水专管汇入杨村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在线装置适时数据、历史数据显示外排废水浓度符合接管标准要求,随行专业人员采集总排口水样1组交天长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为:PH值7.56、COD165mg/L、氨氮5.171mg/L,均符合接管标准要求。2018年3月28日该公司委托安徽基越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有组织废气、废水、噪声进行检测,4月11日出具基越检字第180369号检测报告,显示各类污染物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经天长市水利局确认:该公司院内水井已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于2014年3月24日取得《取水许可证》,取水用于工业用水。 2018年11月9日,天长市环境保护局专业人员采集深井水样送天长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为:PH值7.35、COD4(L)mg/L(低于检测限)、氨氮0.834mg/L,水质状况正常。 |
属实 |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结合群众诉求,天长市环境保护局对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监察意见:1、按年度计划尽快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2、将厂内深井审批情况及用途向社会公开,消除误解。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取水许可证》复印张贴于公司门前。 | 无 |
马鞍山市 | 其他污染,水 | 经和县环保局核实,碧桂园污水处理厂由安徽蓝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运维。目前每天实际污水处理量约为1000m3-2000m3,远未达到其设计进水量。举报反映进水数据造假情况不属实。 经核实,压滤机房进水口流量计为地埋式,安装于2009年建设初期,老化损坏。后期因运维需要,第三方运维企业在提升泵房至厌氧池管道处另行安装了流量计,并将此数据接入中控系统。 经核实,碧桂园污水厂提升泵房后转角处的进水调节池确有溢水口,但该厂目前日实际处理水量远低于设计日处理量,进水调节池水位未达到溢水口位置,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水溢出现象。举报反映该厂利用提升泵房后转角处的污水池溢水口偷排情况不属实。 |
属实 | 1.污水处理厂运维企业于11月8日晚9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压滤机房进水口流量计进行了更换、调试,次日凌晨3 时投入正常运行。 2.11月8日,运维公司与碧桂园公司组织人员将提升泵房后转角处的进水调节池溢水口进行了封堵,杜绝污水外溢隐患。 3.和县环保局已责令运维公司联系在线监测部门将修复后的进水流量计数据连接到中控平台,实时监控。同时,组织人员对污水厂厂区所有管线进行逐一排查,杜绝隐患。整改工作11月18日前完成。 4.和县环保局加强对该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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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 | 土壤 | 经包河区包公街道工作人员会同包河区城管委执法人员于11月7日赴世纪阳光花园小区和原太湖路垃圾中转站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秘〔2011〕2号)文件规定,包河区自2011年起取缔所有单位、道路上和小区内的垃圾池(房),太湖路垃圾中转站已于2011年正式停用。依据合肥市规划委员会2017年第八次主任会议纪要、合肥市规委会上通过的市城管局《合肥市城乡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17-2020)》文件,太湖路垃圾中转站将利用现状转运站转型合建公厕、环卫工人作息场所,不再作为垃圾中转站使用。目前,此项目已进入工程招标公示阶段。根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规范管理指导意见》(合城管〔2012〕107号)文件要求,居民小区垃圾收集点一般应设置在小区内。目前世纪阳光花园小区共有三处垃圾收集点,均距离小区居民楼位置相对较远,每个点垃圾桶数量在180个至220个之间,出桶时间均在晚间,尽量减少夜间收集噪音影响,满足垃圾收集车辆夜间通行和作业半径的需求。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一致。 | 不属实 | 针对小区收集点位置选定工作及周边环境卫生情况,相关部门多次至现场进行各项工作协调,对市民做出相关问题的答疑,包河区城管委也已要求辖区街道城管办督促世纪阳光花园小区的物业公司及时更换破损收集容器并做好收集点卫生管理。 | 无 |
蚌埠市 | 大气 | 经查,怀远县唐集镇山前村上陈片共有6户肉鸡养殖户。其中陈同根养殖户建有养殖规模约8000只鸡的棚舍,陈太思养殖户建有养殖规模约8000只鸡的棚舍,目前2户养殖户未开展养殖。4户正在养殖的养殖户,分别是陈辉养殖户,养殖规模约10000只;陈瑞养殖户,养殖规模约5500只;陈付养殖户,养殖规模约14000只;陈同松养殖户,养殖规模约7600只。6户肉鸡养殖户均建设了干粪堆场,陈太思、陈付、陈同松3户共用1个干粪堆场。养殖户距离村庄均不远,存在异味扰民问题;上述6户养鸡场均无土地使用手续,存在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6户养鸡场均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其中陈辉养殖户北侧沟渠内有少量垃圾和鸡粪;陈瑞养殖户干粪堆场无顶棚,少量鸡粪外溢。 | 属实 | 1、由怀远县唐集镇负责,责成陈辉养殖户限期清理北侧沟渠内垃圾和鸡粪;陈瑞养殖户限期清理干粪堆场鸡粪。2、由怀远县县国土局负责,唐集镇配合,2018年11月30日前,对6户养殖场存在的违法占地问题依法予以查处。3、由怀远县环保局负责,唐集镇配合,2018年11月30日前,对养殖场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查处。 | 无 |
合肥市 | 大气,噪音 | 经蜀山区城管委执法人员会同蜀山区环保局、蜀山区市场监管局、五里墩街道于2018年11月7日赴新景花园小区1号楼下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一致。1.新景花园小区1号楼下3家餐饮店为李哥小吃店、佳佳快餐店、一统快餐店,3家餐饮店均从事快餐食品的制作和销售,经营场所均为独立的商业门面,楼上无住宅,均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评备案手续,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器。2018年8月经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油烟检测,检测结果达标。2.食客就餐过程中喧哗声扰民。 | 属实 | 1.蜀山区五里墩街道要求3家餐饮店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维护,确保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2.要求3家餐饮店加强管理,张贴文明就餐标语,提醒食客文明就餐,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无 |
马鞍山市 | 水,大气,噪音 | 经调查,信访件中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为安徽水利公司2011年12月承建205国道市政化改造项目时设立,该项目于2014年6月竣工交付,混凝土搅拌站交工后已拆除。当涂县对该区域附近池塘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水质正常。 | 不属实 | 当涂经开区已对混凝土搅拌站位置区域加强日常清扫保洁,进一步提升区域周边环境。 | 无 |
淮南市 | 大气 | 接转办信访件后,经开区和大通区立即开展地毯式核查,并先后两次在群众举报的范围开展逐户排查走访;之后又进一步扩大查核范围,仅发现电厂的几处仓库和一家新型建材厂(环保手续齐全),未发现群众所举报的化工厂存在。 | 不属实 | 加强对周边环境巡查。 | 无 |
淮南市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所反映的“淤泥”,实际为淮南市首创水务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为妥善处置淮南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经2018年3月29日淮南市人民市政府专题会议(37号)研究决定,由新庄孜电厂对首创水务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处理。处置方式是将污泥由运输车辆运送至新庄孜电厂与煤炭掺烧处置。调阅近3个月的污泥和煤炭使用管理台账记录发现,污泥与煤炭掺烧比例约1:50,污泥掺烧量仅是煤炭用量的约百分之二左右,每日处置污泥约30吨,所有运送至电厂的污泥基本为日进日消,无大量污泥积存。调阅电厂对污泥的热值分析报表发现,污泥的热值约600cal/g,而该电厂燃煤热值约4500 cal/g。从用量和热值判断,污泥不是作为主要燃料进行使用,主要是对首创水务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调阅污泥掺烧后的锅炉烟气自动监控系统排放数据发现,与不掺烧污泥之前无明显差异,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达标排放。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运行。通过现场勘察,对煤场及电厂周边进行勘察,电厂附近大部分区域为采煤沉陷区,距离电厂煤场最近的居民点约300米以外。初步研判,主要臭气来源于煤场内贮存的污泥所散发。检查时,煤场内仅极少量污泥与煤炭混放贮存。市环保监测站同步按照监测规范进行臭气监测,待监测报告出具后可判断臭气具体排放情况。 |
属实 | 现场已要求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减少污泥临时存量,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臭气排放。 | 无 |
铜陵市 | 生态 | 经查,铜陵县钟鸣叶山铁矿建于1957年,当时属国营企业,1970年转为原铜陵县集体企业,80年代又转交给钟鸣镇,属乡镇企业。铜陵县钟鸣叶山铁矿采矿许可证由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颁发,有效期至2019年7月23日,许可证号为C3400002011032120108800,经济类型为集体企业,开采矿种为铁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5万吨/年,矿区面积0.1032k㎡。 钟鸣镇叶山铁矿堆矿点位于钟鸣镇金龙村叶山组与叶山林场交界处,原为叶山铁矿采矿区域所在,八十年代废弃后用作矿山堆场堆放矿石。并自2008年开始对堆放矿石进行初步加工(破碎和筛选),2014年该堆矿加工点被县政府关停。 举报反映的叶山选厂办公室右侧向上100米的有一个平台即是叶山铁矿堆矿点,位于叶山铁矿矿权范围内。该堆矿点存在多年,紧邻堆场山体揭露区域属于多年前矿山开采和建设堆矿场地开挖形成,并与山体相连。该堆矿点堆放的余料属低品位铁矿,现可利用。经义安区林业部门核实,现场无林木,未发现毁坏森林。但该矿在矿区平整的过程中,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将矿点南侧东缘山场后山沟山脚缺口处挖掘林地进行平整。经查,涉嫌占用林地约100平方米。 联合调查组经现场调查后,认为举报反映的取土情况属实,但取土行为发生在矿界内,且取出的土仅用于堆矿点的场地平整,取土点面积与占用林地面积一致,并无外运销售,不构成非法开采。现场取土点占用的为矿界内的林地,未办理林业审批手续,现场无林木,毁坏森林情况不属实,但存在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 属实 | 1.钟鸣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清理堆放的余料; 2.义安区农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规定,针对该企业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问题,于2018年11月9日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无 |
安庆市 | 噪音,大气 | 该企业环评手续齐全。2018年10月20日,第三方机构对该企业噪声和废气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经检测,非甲烷总烃浓度为0.92mg/m3;厂界西侧、北侧、东侧昼间噪声分别为55.2dB、56.3dB、56.1dB,夜间分别为44.7dB、52.7dB、47.3dB,监测结果表明各项指标均符合排放标准。现场确认该举报不属实。 | 不属实 | 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 | 无 |
合肥市 | 大气 | 经包河区滨湖世纪社区工作人员会同包河区环保局、包河区城管委、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11月7日赴徽贵苑小区38栋楼117号门面房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皖北地锅鸡饭店设在商铺二楼,已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40111MA2RFEA84Y),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办理环评备案手续,未安装油水分离器,油烟净化器已安装。该饭店在经营过程中,将厨房的窗户打开,导致炒菜产生的部分油烟通过窗户向天山路排放。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一致。 | 属实 | 11月7日,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责令该经营户办理相关许可;包河区环保局已对经营者做了询问调查笔录,要求其及时履行环评备案手续,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必须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过后方可对外排放,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后堂需封闭。11月8日,皖北地锅鸡店已取得安徽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编号为CY34011120180564),已履行环评备案手续(备案号:201834011100002848)。目前,该店已停业,正在对厨房里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 无 |
合肥市 | 大气 | 肥东县经开区环保办工作人员会同肥东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一致。安徽省肥东县琥珀日荣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位于肥东经开区祥和北路西侧,从事办公家具生产,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东建审字【2013】358号),已落实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东环验字【2014】52号)。 经现场查看, 企业正在生产,厂区北侧厂房1层喷底漆工序正在作业,废气设施在运行,产生的喷漆废气通过管道引至二楼楼顶,经过2层滤棉过滤、1层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现场闻到明显的油漆气味,底漆房未做到完全密闭,晾干房存在废气外溢,车间内有手工涂漆现象,未在密闭空间作业;涂胶工序废气未经收集处置。 | 属实 | 1.针对该公司存在的底漆设施未能有效收集处理底漆废气的问题,2018年11月8日肥东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东环字[2018]161号),要求企业喷底漆房立即停止作业。2.晾干房、涂胶工序产生的废气做到全面收集处置。3、杜绝不在密闭空间手工涂漆现象,对存在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于2018年12月8日前完成整改。届时将对整改情况开展监测。 | 无 |
安庆市 | 大气,噪音 | 怀宁县接到交办件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经查,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兴隆石料厂。 | 不属实 | 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 | 无 |
合肥市 | 大气,噪音 | 肥西县环保局会同上派镇于11月7日共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一致。被投诉企业名称为合肥银磊工业塑制品有限公司,属塑料制品加工企业,规模较小,租赁民房生产塑料袋。项目2013年4月建设,当年投入使用,已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倪某。该企业位于居民区内选址不当,生产过程中存在塑料颗粒融化废气、噪声污染,建设项目没有报批环评审批手续,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属散乱污企业。 | 属实 | 肥西县环保局于11月7日下午依法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编号:肥环限改0003004号)。肥西县上派镇于当日组织上派镇供电所、古埂社区对该企业生产用电采取断电措施,对生产设备予以拆除,生产产品及原料予以清理措施,截止11月8日已全部清理。11月9日上午,肥西县环保局会同上派镇对合肥银磊工业塑制品有限公司散乱污企业取缔、关停情况进行复查,现场检查该企业所有生产设备、产品、原料已全部拆除清理完毕,恢复原貌。肥西县上派镇纪委针对古埂社区相关责任人未认真及时做好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问题采取诫免谈话问责处理措施。 | 无 |
铜陵市 | 生态,大气,水 | 枞阳县国土局于11月8日会同钱铺镇党委、镇政府及经科委等部门共同就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11月9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率相关部门到现场就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11月12日,枞阳县国土局会同钱铺镇党委、镇政府、县环保局再次到现场督查整改落实情况,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 1、关于“有一非法开山采石点”的问题。该处毗邻老井采宕口,2018年5月29日,经工商注册“枞阳县兴宇非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非金属研发;利用废弃砂石加工制成建筑用砂、石子及销售。并相继获得县发改委项目备案,林地、环保等批准手续。目前,该公司在建设中,已架设破碎装置,在场地一侧修建了便道,现场未发现采石行为。 2、关于“开采和破碎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问题。现场发现,项目建设中的石料加工装置尚未完全封闭,堆场未覆盖,进出车辆尚未增设喷淋设备、进场和厂区道路尚未硬化等环保措施不到位,在建设过程中产生了扬尘污染,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3、关于“污染当地饮用水源”问题。经井边村、钱铺镇证明和环保部门调查,此处并无饮用水源保护地。综上,以上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属实 | 11月9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枞阳县国土局书面函告钱铺镇政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责令业主立即断电,实施整改。1、责令业主委托有资质单位制定环保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方案内容包括:(1)对场地一侧便道形成的边坡进行护坡、复绿。(2)对厂区的道路和货场的道路硬化;(3)加工生产线的皮带廊运营时完全封闭;(4)增设喷淋设备,运营时进出车辆必须清洗,定时洒水。2、清理现场,覆盖堆场、保持清洁、环保。3、以上整改措施需在12月31日前全部落实,经验收批准后方可生产。4、临时用地手续正在报批。 下一步,1、逾期未落实整改措施的,项目不得投产。2、加强巡查,重点检查该项目区域内乱采滥挖、开山取土等违法行为。 | 无 |
芜湖市 | 水,土壤 | 1、11月8-10日,芜湖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经开区环保分局、规建局、建管处工作人员联合赴现场开挖核查。具体情况为:该信访件共反映3处雨、污管网问题,其中第1处现场为电缆沟和消防阀门井;第2处现场为雨水管道,与附近的初期雨水池联通,2018年3月29日现场已开挖;第3处现场开挖,对外管道已被混凝土封堵,对应的厂区围墙外与市政雨水管网连接处也被混凝土封堵。 2、经开区建管处对红星路市政雨水井和雨水管网进行了内窥镜检查,未发现有异常。另外,环保部门对厂区围墙外的西侧和北侧空地、池塘进行巡查,未发现异常。 3、该企业的废活性炭已纳入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进行规范处置。 |
不属实 | 市环境监察支队、经开区环保部分局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建设、运营,杜绝一切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 无 |
滁州市 | 大气,噪音 | 2018年11月8日来安县环保局会同县规建局、汊河镇人民政府对来安县华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来安县环境监测站于公司厂区北侧、西侧各设2个监测点对该公司厂区昼、夜噪声进行监督性检测。根据来安县环境监测站检验报告(来环监字﹝2018﹞噪第03号)显示,该公司厂界噪声昼间达标,夜间超标。 同时,检查发现存在其他问题:1、车辆冲洗设备损坏严重,未按规定正常使用;2、场区内露天堆放材料,无降尘抑尘措施,封闭式库房内未安装喷淋(雾)系统;3、场区内自排水系统不完善,排水沟槽过少;4、出入口门前市政道路轻度污染,场区内道路污染严重;5、部分混凝土罐车未安装防滴漏设备;6、混凝土废渣在场内散放,未及时清理;7、配料仓、传送带未封闭。 |
属实 | 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午间和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案件的执法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同时根据2017年6月26日《来安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来发﹝2017﹞10号),来安县环保局已于11月10日将该案移送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来环移字﹝2018﹞2号)。2018年11月11日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来安县华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20日内加装隔音设备,待整改完成后来安县环保局将对企业厂界噪声进行复测。 来安县华萃新型建材公司涉嫌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皖大气办﹝2014﹞10号)相关规定,2018年11月9日来安县建筑工程管理站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下达《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整改通知书》责令来安县华萃新型建材公司立即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报送《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整改完成报告书》。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及《来安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来发﹝2017﹞10号)规定,来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已于11月11日将案件移送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 |
无 |
蚌埠市 | 大气,土壤 | 经固镇县核实,焚烧地点位于固镇县连城镇澥河村圩北组小道沟桥下。2018年11月4日,调查人员赶到现场时,火点已熄灭。经现场勘查,焚烧物为橡塑海绵和少部分生活垃圾,焚烧面积约12平方米。由于焚烧地点离村庄较远,调查人员对周边村民进行了走访了解,无法确定焚烧物来源及焚烧原因。11月6日,固镇县环保局会同连城镇澥河村村干部再次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调查,仍无法确定焚烧物来源及焚烧原因。目前,连城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对焚烧灰渣进行清理,消除了污染。 | 属实 | 固镇县连城镇已制定长效机制,加大对周边各村环保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同时进一步落实网格长岗位职责,加大辖区巡查力度,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无 |
蚌埠市 | 大气,生态 | 投诉反映的砖瓦厂名为怀远县山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唐集镇平阿山北坡,该公司于2009年成立,2015年12月筹建年产3000万块多孔环保砖项目,项目于2017年9月补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经怀远县环保局批复,2018年9月通过自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配套建有水磨除尘设施、脱硫塔废气治理设施,安装了减震降噪设备,配套洒水车一辆。经怀远县国土局调查,该公司使用原唐集山后轮窑厂1988年取得批准用地面积20.89亩,建设的隧道窑实际用地面积为18.01亩(地类为工矿用地),未超出批准使用土地面积,不构成非法占地行为。该公司现场暂存的土壤来自淮南市信德道路建设有限公司,不存在非法取土行为,但存在超环评审批范围使用土壤为原料的情况。怀远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投料车间未封闭、污泥存放库未完全封闭、煤矸石露天堆放、车间地面积尘严重等问题。 | 属实 | 2018年11月7日,怀远县环保局下发环境监察意见(怀环字2018〔196〕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同时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要求企业未完成整改,进一步落实废气、粉尘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前,不得恢复生产。 | 无 |
淮南市 | 噪音,大气 | 经调查,确实存在牲畜屠宰污水恶臭、夜间屠宰噪声扰民的现象。 | 属实 | 1.打砖井解决屠宰时冲刷用水,已建成投入使用;2.重建污水管道,硬化部分地面,已完成;3.对废水沉淀池污水集中收集,不定期清理;4.在企业内部空地及周围栽植树木进行绿化,已完成;5.指定专人每天按时打扫清理杂物,冲洗废物;6.完成对食品站屠宰场周围进行绿化;7.安排专人负责对产生异味物品进行收集,封闭堆放,集中清理;8.完成对围墙南边16间群众住房帮助安装隔音玻璃;9.待宰圈卸猪平台门朝南正对群众住房后窗,现改为门朝北远离群众,减少噪声影响;10.已购买电击设备,屠宰时尽量减少猪叫声。以上整改措施均已完成。目前正在建设配套污水处理设施,计划在12月中旬完成,未建成前污水用槽罐车拉新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同时,寿县环保局已经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3万元,并加大监督整改力度和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
无 |
合肥市 | 大气,噪音 | 经包河区望湖街道工作人员会同包河区环保局、包河区市场监管局、包河区城管委执法人员于2018年11月7日下午赴包河区一叶知秋棋牌室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一叶知秋棋牌室全称为合肥市包河区新红尚茶楼,位于包河区铜陵路691号新里海顿公馆四期商业102-113,已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0111600328647),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3401110064699),已办理环评备案(备案号:201834011100001547),主要从事茶座服务、简餐制作,经营过程中有油烟废气产生,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时存在噪声扰民现象。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一致。 | 属实 | 包河区环保局已要求该店取消餐饮经营项目并拆除油烟净化设备。包河区市场监管局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包望)食药监食责改〔2018〕1107号】,要求该单位停止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11月8日,该店已拆除油烟净化设备,取消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仅提供茶座服务。 | 无 |
合肥市 | 水,土壤 | 1.经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同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建设发展局、环保分局等于2018年9月1日赴现场核查,并于11月5日会同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再次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该鱼塘系城西桥东陈村民组沈某私自将二轮承包耕地改建,为死水塘。鱼塘周边存在村民靳某擅自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所。高新区城市管理局于2018年9月针对靳某擅自在城西桥村东陈组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合高城管市容罚[2018]1040号),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叁仟元整(罚款已缴纳)。 2.经高新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会同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于2018年11月7日、11月8日夜间和11月9日赴安徽九牛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安徽九牛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高新区城西桥村,主要从事畜禽饲料加工和销售,其建设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约3吨/天,无生产型废水。该企业于2018年9月实施了生活污水处理改造工作,将生活污水经改建的收集池收集后,经污水一体化装置处理后回用为锅炉补充用水。目前污水处理改造已完成并调试运行,无生活污水外排。 | 属实 | 1.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已责令靳某对擅自设立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进行整改,并对偷倒建筑垃圾进行规范化处置。 2.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会同城市管理局强化日常管理,委托劳务公司做好农村区域偷倒垃圾行为的巡查值守工作。 3.城西桥村已责令沈某将私设鱼塘恢复原貌。 4.高新区环保分局会同长宁社区服务中心继续依法加强对安徽九牛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环保设施建立专业规范维保机制,确保其正常运行。 | 无 |
芜湖市 | 大气 | 经芜湖市、经开区城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为解决经开区万春街道欧阳湖路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经开区于2016年10月设立了万春美的规范化摊点群,并开展了多次环境综合整治。 2、2018年4-6月,城管部门严格按照《2018年芜湖市城市管理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整治标准》,对该区域摊点群开展集中整治。经停业整顿2个多月,建设了文化墙,重新规划了消防通道,经营户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开启使用。 3、经开区城管属地中队每天晚上安排2名执法队员巡查,督促经营户每半个月清洗1次油烟净化设施,对操作台进行三面隔断防风处理,对餐厨垃圾进行集中收运,对市容乱象及时整改,确保该摊点群规范有序运行。 |
属实 | 为彻底解决该摊点群油烟污染及安全隐患问题,经开区城管局于11月8日要求该摊点群关停整改。主要措施为: (1)取缔周边流动摊贩,严禁摊点外溢经营; (2)排查安全隐患,清理乱堆放现象,规定经营户经营范围,明确液化气罐数量和摆放位置; (3)规范后厨布局,设置独立密封的操作间; (4)属地城管中队将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确保各经营户油烟净化设施正常开启使用及定期清洗,确保周围群众安全和合法的环境权益。 |
无 |
合肥市 | 噪音,大气 | 经包河区大圩镇工作人员会同包河区环保局、农林水务局执法人员于11月7日赴大杨路养鸭场和爱心流浪狗基地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养鸭场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晓南村大杨路路南,原为肉鸭养殖场,无证无照,占地约5000㎡,有鸭棚10间,前期已停产。现仍有公鸡约100只、鹅20只、羊5只未售出。此处位置为限养区,今年秋季防疫已做过禽流感强制免疫。养鸭场东侧有一处“胡阿姨流浪动物救助站”,占地面积约31亩,其中种植葡萄、桃树、蔬菜约25亩,狗舍、值班室等约6亩,主要从事流浪狗的救助饲养,目前动物救助站内流浪狗约200只。养殖场与救助站附近未发现居民小区,附近也无住户。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一致。 | 属实 | 包河区环保局已告知养鸭场经营户立即搬迁养殖场所,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包河区大圩镇已要求养鸭场在5日内清理全部饲养的鸡、鹅、羊,养殖棚内,并进行卫生清扫、消毒;已要求流浪狗狗求救助站加强内部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消毒。 | 无 |
合肥市 | 大气,噪音 | 2018年8月28日庐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伟宏钢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二分厂在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下进行喷漆作业,依法对其立案查处,罚款20万元,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该公司于2018年9月新增3台移动式喷漆房。2018年10月下旬,庐阳区环保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伟宏钢件夜间喷漆扰民,均组织执法人员夜间检查,未发现该公司进行喷漆作业。10月31日凌晨,庐阳区环保局再次对该公司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二分厂、三分厂生产中的产生的焊接烟气未经过处理直接排放。融侨小区东面空地,原为京福铁路桥梁场,京福铁路施工结束后,因对该处地面恢复硬化的需要而临时设立的破碎厂。 | 属实 | 11月1日,庐阳区环保局依法对其生产设备供电设施进行查封合庐环查(扣)字〔2018〕34号。11月3日,该企业邀请相关专家对其整改方案进行论证,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正在按照专家意见进行整改。11月3日,已对该碎石场机械进行拆除,目前该碎石场机械已拆除并全部搬离。剩余碎石已全部覆盖并逐步清运。 | 无 |
合肥市 | 大气 | 经包河区包公街道工作人员会同包河区环保局、包河区城管委、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11月7日赴包河区宁国路与香港街交口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反映的宁国路与香港街交口姚记饭店、我爱串串烧烤附近并无居民。姚记饭店全称为合肥市包河区新姚记百年老卤餐饮店,位于包河区宁国路227号,已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码:92340100MA2PBWA98F),已履行环评备案手续(备案号:201834011100002080),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与2018年10月5日重新更换油烟净化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通过专用管道至楼顶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排放。我爱串串烧烤全称为合肥市包河区家卓小吃店,位于包河区宁国路225号,已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111MA2NUJLMOT),已履行环评备案手续(备案号:201734011100000741)已安装油烟净化器。该店门头有烧烤字样,但不经营烧烤,仅对配送的成品、半成品食物进行不产生油烟的水煮、复热,现场未发现该店有产生油烟的设施。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一致。 | 不属实 | 包河区城管委要求2家饭店加强自身管理,规范经营活动。包河区环保局要求姚记饭店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维护,建立清洗台账。 | 无 |
蚌埠市 | 土壤,生态 | 投诉区域为涂山路东段规划用地,属蚌山区雪华乡沈圩村集体建设用地,正在上报国有建设用地变更,目前尚未获得审批也未征用。该区域尚未启动建设。邻近该区域为新一居小区16号楼2个单元,涉及居民48户。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该区域因环境卫生问题被举报,蚌山区政府2017年5月份清理了该区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以及原村民用地中的排水沟,并在排水沟东侧新建蓄水池,将区域中的雨水集中到蓄水池后通过水泵抽至路面上的雨水井,基本解决了区域环境问题。该信访投诉2018年11月4日第一次投诉时已交办(编号:D340000201811030028),蚌山区在办理首次投诉时,核查区域内已无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放,并针对区域内树木落叶安排专人定期保洁。省大气督察组2018年11月11日已现场复核,现场核查情况与该市上报情况一致,仅提出“现场发现有居民自建的排水管,向该地疏泄小院内积水”问题,蚌山区立行立改,已拆除该排水管。当地街道前期在办理首次信访投诉时,曾召开过部分居民会议,其目的是征求辖区居民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的提升该区域的环境卫生。 | 不属实 | 蚌山区已经加强该区域定期清理保洁工作,同时将进一步征询周边居民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该区域的环境保洁工作。 | 无 |
安庆市 | 水,大气,其他污染 |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望江县大唐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物油炼油加工,成立于2008年4月,原年处理一万吨高粘度废油再生项目于2017年2月14日通过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并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该公司位于望江县漳湖镇六合村,距离长江江岸2300米左右,距离新漳河不足100米。 (二)反映问题核实情况 1.关于“生产时产生刺激性气味和有油状物资溢流至围墙外的稻田问题, 遇督察时以停待检。”问题,该公司因产业政策调整,工艺升级改造的需要,自2017年11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目前,该公司1万吨/年高粘度废油再生工程生产工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通过安庆市环保局审批(环建函〔2018〕77号)。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升级改造状态,未见开工生产情况,且部分生产设施已拆除。该公司西面和南面未发现有油状物质溢流至围墙外稻田的迹象,未闻到刺激性气味。投诉人反映的内容不属实。 2.关于“厂区位于农田基本保护区内”问题。根据望江县国土资源局文件(望国土资〔2013〕212号),该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望江县漳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的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投诉人反映的内容不属实。 |
不属实 | 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 | 无 |
合肥市 | 其他污染,水 | 11月7日,经瑶海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会同瑶海区和平路街道工作人员赴砂轮二村现场核查,现场核实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 属实 | 瑶海区和平路街道现已分别对反映生活垃圾乱堆放问题清理完成;对下水管网进行了疏通,已无污水直排路面现象;对厕所内部和外围进行清理和打扫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保持长效;对破损垃圾桶已进行了更换,目前已经在外围砌建围墙固定垃圾桶位置,物业公司已增派保洁人员加强保洁,确保环境整洁。同时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落实长效管理。 | 无 |
马鞍山市 | 水,大气 |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宏宇金属炉料有限公司为当涂县宏宇金属炉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当涂经济开发区,该公司炼钢辅料加工项目于2005年8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09年6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企业筛选、球磨工序产生废水,废水通过1根软管排放至厂区东北侧的循环池内循环使用,不外排。 该企业主要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该公司大部分物料露天堆放覆盖不完全,堆场未设置围堰;2.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旋风除尘设施;3.球磨和压滤工序不在环评范围内;4.厂区未做到雨污分流;5.未设置车辆冲洗装置。 |
属实 | 当涂县环保局会同当涂经开区第一时间约谈企业负责人,当涂县环保局已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当涂经开区下达《关于责令当涂县宏宇金属炉料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整改的通知》,责令该企业立即开展整治,拆除与环评内容不一致的设施;对场地内堆存的物料进行清运入库;按照环评要求配套除尘设施;做好雨污分流措施,初期雨水需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设置进出车辆冲洗装置。当涂县环保局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目前,该企业正在委托第三方制定整改方案,2019年3月底前完成。 | 正在核查之中 |
淮南市 | 水,大气 | 经调查核实,信访投诉问题共涉及2户养殖场,一是位于八公山区八公山镇沈巷村北侧原淮南市第二煤矿内(现已废弃,属沈巷村委会集体所有),沈巷村村民朱永甫于2016年4月与沈巷村委会签订合同,利用矿用办公室进行养殖。养殖场面积约400平方米,现有生猪存栏量72头。粪污等进行收集后,主要用作周边农户农业生产肥料。二是位于八公山区八公山镇沈巷村北侧,2007年沈巷村村民沈玉根与沈巷村委会签订合同,利用原淮南市第二煤矿采矿区域土地(煤矿关闭退出后,土地交由沈巷村委会集体管理)进行综合立体种养。种养区占地面积约72亩,其中种植面积约50亩,水面约20亩,养殖面积约2亩(1300平方米),现有生猪存栏量89头。粪污等一部分用于鱼塘饲料,一部分收集后用于种植肥料。2家养殖场均存在粪污收集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7日、8日现场核查发现均无明显气味。 | 属实 | 11月7日下午开始,由八公山镇负责监管督促2家养殖场对场内积存的粪污进行集中收集转运,对场内环境卫生进行冲洗清扫。经宣传引导,11月9日上午,2家养殖场自愿进行关闭,八公山镇政府积极帮助养殖户清理存栏生猪,截止11月12日,2家养殖场生猪已全部清理,粪污等清理完毕。 | 无 |
合肥市 | 大气 | 11月7日,瑶海区市政园林办工作人员、瑶海区嘉山路街道工作人员赴嘉山路与凤台路交叉口北侧投诉地点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核查投诉的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现场勘查该处路面为碎石面层,非市政道路,约100米长。 | 属实 | 瑶海区市政园林办已将该路纳入2018年小街巷改造范围,目前正在招标阶段,将于11月16日完成项目开标。同时瑶海区嘉山路街道于11月9日对该路段采取用煤渣垫高、铺设碎石等临时措施,保证群众在小街巷改造前方便出行, | 无 |
合肥市 | 土壤,水 | 经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同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建设发展局、环保分局等于2018年9月1日赴现场核查,并于11月5日会同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再次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如下:该鱼塘系城西桥东陈村民组沈来保私自将二轮承包耕地改建,为死水塘。鱼塘周边存在村民擅自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所。高新区城市管理局于2018年9月针对靳某擅自在城西桥村东陈组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合高城管市容罚[2018]1040号),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叁仟元整(罚款已缴纳)。 | 属实 | 1.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已责令靳某对擅自设立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进行整改,并对偷倒建筑垃圾进行规范化处置(已将建筑垃圾运往高新区规划设置的回填点)。 2.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会同城市管理局强化日常管理,委托劳务公司做好农村区域偷倒垃圾行为的巡查值守工作。 3.城西桥村已责令沈来保将私设鱼塘恢复原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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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 | 水 | 11月7日,经巢湖市住建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内河河水呈现绿色,举报属实。主要是因为河水内存在少量蓝藻,积聚在西圣桥弯道处水体滞留区。河水内存在蓝藻原因是为了实现改善城区水环境质量,从巢湖西坝口提水,对城区内河水体进行交换、循环(日换水量1.5万吨),前期因气温回升,巢湖西坝口水域积聚了蓝藻,提水时蓝藻随同排入城区内河。 | 属实 | 截至11月9日,西圣桥弯道处水体滞留区的蓝藻已打捞完毕,同时做到源头管控,加强对河岸、水岸线的日常巡查工作,如遇蓝藻积聚及时清理;根据巢湖市内城水系活水换水工作方案将建立长效换水工作机制,日换水量在1.5万吨左右,西环城河水位保持在7.2m左右,洗耳池水位在6.80-7.00米左右,陆家河水位保持在6.50米左右,采用不间断换水模式。如天气预报有强降雨,停止换水,腾空底水,汛期不进行换水作业。 | 无 |
蚌埠市 | 水,大气 | 天河科技园(原怀远县马城经开区)于2013年9月经区划调整划归高新区管辖。天河科技园所辖10个行政村,村内基础设施条件较为落后。区划调整后,高新区管委会陆续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农村改厕、“村村通”道路工程等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天河科技园区域农村道路工程共83.824公里,2017年至2018年已完成涵盖10个行政村的共计33.254公里农村道路工程建设。其中,禹庙村已完成建设8公里,余下4.5公里道路已列入2019年建设计划中,目前尚未施工。经现场核实,目前该村确实存在道路年久失修路面坑洼不平现象,雨天易形成积水坑,晴天会出现扬尘,给周边群众生活带来不便。 | 属实 | 1、针对路面现状,高新区管委会11月10日已安排采取临时性工程措施,将坑洼路面铺垫找平,同时加大对村内道路的洒水保洁力度,避免出现扬尘,尽可能的减少损坏道路对村民出行影响。2、鉴于群众要求,天河科技园已提前启动该村道路修建计划,正在办理相关报批审批手续,计划2019年2月底前开工建设,2019年7月底竣工。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