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黟县政府立足“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以完善清单体系为基础,及时承接落实上级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优化清单动态调整,扎实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夯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基础数据,全面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承接落实上级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应取消11项行政权力事项,涉及水利、林业、文广、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机械等6个部门。对已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同步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内容管理,优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二是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厘清政府权力边际。43家县直单位公布权力事项2015项,其中行政许可155项、行政处罚1267项、行政征收26项、行政确认74项、行政规划16项、行政裁决10项、行政强制95项、行政给付6项、其他权力366项。8家乡镇公布共性权力事项79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规划4项、行政强制4项、其他权力69项。
三是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细化公共服务内容。50家县直单位公布公共服务事项909项,其中依申请类540项、主动服务类369项。8家乡镇公布共性公共服务事项165项,其中依申请类117项、主动服务类48项。村(居)级公布共性公共服务事项65项,均为依申请类。
四是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23家县直单位公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140项,其中保留103项(行政相对人委托49项,行政机关委托54项),规范22项,取消15项。
五是“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按照“八个一律”清理标准,清理涉及46家县直单位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5927件,精简申请材料3616件,精简比例达61.01%。
截止目前,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清单体系完善,全面建成县乡村三级一体的政务服务“一张网”,可提供在线服务事项共计7484项。公布“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共计8266项。全网办件量共计10350件,公共服务类事项“一日办结”率达90%。(黟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