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有错"变"有为"!安徽:干部"跌倒"不可怕 组织扶一把

访问次数: 2258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9-01-08

[字体: ]

    近年来,我省部分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积极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新焕发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热情。

  抓早抓小 防止违规破纪

  ● “组织找我谈话,让我‘红了脸’‘出了汗’,认识到平时自我要求不严,自我约束放松。感谢组织在关键时刻及时拉我一把,点醒了我。 ”

  ——滁州市一名县级干部张某

  ● “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树立‘问责是为了促进履责担当’的执纪导向,大家开诚布公地说明情况和解决问题,取得了提醒、震慑、警示的三重效果。 ”

  ——滁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玉平

  “组织找我谈话,让我‘红了脸’‘出了汗’,认识到平时自我要求不严,自我约束放松。感谢组织在关键时刻及时拉我一把,点醒了我。”日前,在一次批评教育谈话中,滁州市一名县级干部张某诚恳地说。

  数月前,张某应其亲属邀请聚餐,同时他还邀请滁州某区领导一同前往参加。滁州市纪委监委经核查认为,此次宴请虽是私人宴请,但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宴请领导吃喝的不良风气,决定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纪委监委的批评教育让张某如梦初醒,他主动作出深刻反省,并表态要引以为戒,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 ”滁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玉平表示,该市纪委监委针对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形式,让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知错就改,切实防止党员干部违规破纪。

  为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滁州市构建了“1+6+N”制度体系。该体系中的“1”是出台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暂行办法》,“6”是建立牵头负责、日常监管、问题线索发现处置、谈话函询、跟踪回访、监督保障6大机制,“N”是完善若干配套制度。明确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实施主体为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员领导班子成员等,并要求将责任落实情况填写进《全程纪实手册》,做到规范纪实,全程留痕。去年,滁州市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414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910人次。 “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树立‘问责是为了促进履责担当’的执纪导向,大家开诚布公地说明情况和解决问题,取得了提醒、震慑、警示的三重效果。 ”李玉平说。

  暖心谈话 消除心理包袱

  ● “暖心回访以后,李某工作任务完成得较好,有时还积极主动向领导谈想法提建议。 ”

  ——淮北市纪委监委驻市文旅体委纪检监察组干部孟兵团

  ● “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查处只是手段,最终目的是让他们认识错误、真心悔过改错。 ”

  ——淮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宰学明

  “暖心回访以后,李某工作任务完成得较好,有时还积极主动向领导谈想法提建议。 ”日前,淮北市纪委监委干部来到该市文旅体委,回访调查曾受过纪律处分的该市体育中学校长李某最近的情况,淮北市纪委监委驻市文旅体委纪检监察组干部孟兵团欣慰地介绍李某的变化。

  去年初,淮北市委巡察组对该市体育中学开展巡察,发现该校领导班子存在“私车公养、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李某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背了处分,李某心里不舒服,精神状态变得消极,做事情也有些畏首畏尾。为了治好李某的“心病”,驻市文旅体委纪检监察组通过集体“会诊”,开出了“暖心回访”这一药方。

  回访的纪检干部来到李某单位,耐心地向李某做起了思想工作。 “一校之长,对其他班子成员管理不严,组织给予处分是必要的,也是及时的。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组织不会用‘有色眼镜’看待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希望你能放下思想包袱,在哪跌倒在哪爬起来……”一句句关心的话语,解开了李某的心结,他握着回访干部的手说:“我一定汲取教训、改正错误,带好班子、管好队伍,把学校办好,不辜负组织的关心和期望。 ”

  “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查处只是手段,最终目的是让他们认识错误、真心悔过改错。 ”淮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宰学明表示,以前,有些人受处分后会觉得自己脸上有“疤”,在单位抬不起头,压力很大。去年6月,淮北市委出台《关于对受处分人员开展暖心回访工作暂行办法》,对受到4种纪律处分的党员,以及受到5种行政处分的公职人员开展“暖心回访”,重点掌握了解受处分人员认错纠错、日常思想、工作态度等方面情况,并对其开展教育、管理、关心、帮扶工作。从去年7月开始,淮北市对2017年以来受到处分的1344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去年以来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比例已达95%。目前,不少干部已放下了思想包袱,重新振作起来。

  重给舞台 激发工作动力

  ● “对违纪党员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而是要让‘跌倒者’重新‘站起来’。 ”

  ——霍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

  ● “党组织和群众给了我重新来过的机会,我更要热心服务,为群众办实事! ”

  ——霍山县与儿街镇山王河村村委会主任孙斌

  孙斌,霍山县与儿街镇山王河村村委会主任,曾担任村文书。 2017年,因在村级财务管理中违规使用沼气池项目资金,他被与儿街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处分影响期间,与儿街镇党委、纪委对其开展教育关怀,激励他重新振作。

  2017年底,山王河原村委会主任离职,村里一下子没有了带头人。孙斌主动挑起重担,牵头成立了霍山县金土地合作社,大胆尝试土地分片流转新模式。在他的建议下,村委通过统一规划和土地流转,建成了400亩白芨种苗基地和1100多亩的淼鑫龙虾基地,带动全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帮助25人脱贫。此举更为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收入25万余元,该村一举摘掉了“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帽子。

  孙斌的改变、山王河村的发展,得到上级部门和当地群众的充分认可。去年,村“两委”换届,孙斌高票当选村委会主任。“党组织和群众给了我重新来过的机会,我更要热心服务,为群众办实事! ”孙斌说。

  “对违纪党员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而是要让‘跌倒者’重新‘站起来’。 ”霍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有挽救余地,只要能积极改正,组织就应该为其提供干事创业的机会。霍山县纪委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对受纪律处分党员干部加强教育关怀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提出要切实维护受处分人的合法权益,在教育关怀对象处分影响期满后,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兑现其年度考核、工资待遇、级别调整等方面享有的权利。对敢于担当、积极改正错误、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在及时恢复其应有权利的同时,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大胆向组织部门推荐使用,让受过处分的党员干部重返“舞台”。

·得失谈·

  “跌倒”不可怕 组织扶一把

  殷骁

  干部受处分好比是“跌倒”了,应该怎么办?最好的办法是帮助他们“站起来”。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其中提出要“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一些受处分干部,得到了党组织关怀,获得了“重新站起来”的机会。

  按照以往观念,干部一旦“跌倒”,基本上就与选人用人机会“绝缘”,甚至可能逐步被“边缘化”、一直坐“冷板凳”。这样一来,“跌倒”干部就会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感觉前途“无亮”,索性得过且过,丧失干事创业热情。诚然,干部选拔任用事关重大,理当慎之又慎,对有过“污点”的干部,难免多点顾虑和担忧。但我们应看到,“惩”“治”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对“跌倒”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应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允许他们“改过自新”,引领他们走出思想“泥潭”,重新奋发作为,更好地干事创业。“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 ”就“跌倒”干部自身而言,受到处分,产生情绪波动很正常,但不能陷于其中无法自拔,要有敢于面对、反躬自省的决心。只有这样,才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中吸取教训,做到“不贰过”。各级党组织要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担负起教育挽救干部的责任。通过谈心、回访、监督等多种形式,帮助受处分干部放下包袱、认识错误、尽早改正。同时,家人、朋友和同事也应该摘下有色眼镜,帮助、温暖受处分干部,让他们轻装上阵、从头再来。

  只有真心实意扶一把,将“跌倒干部”从错路拉上正路,方能让他们重新焕发活力,为党和人民再作贡献。

·面对面·

  为什么要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该项工作与一般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有何区别?记者就此对话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

  严管厚爱解疙瘩卸下包袱再出发

  对话人:铜陵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盛九江

  安徽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钱宝平

  记者 范孝东

  记者:加强对受纪律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关怀有怎样的意义?

  盛九江:加强对受纪律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关怀,是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具体措施。一是可以进一步教育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增强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可以及时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切实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重振精神再出发。三是可以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奋发有为树立良好导向。

  钱宝平: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是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对受处分干部既严教严管,又关心关怀,帮助他们改过自新再出发,变“有错干部”为“有为干部”,能够取得“帮教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更好地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记者:对受处分干部的教育管理与一般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有何区别?

  盛九江:要从“清淤排毒”“固本培元”两方面入手,帮助犯过错误的干部以更好地状态重返工作岗位。加大回访教育力度,帮助他们清理思想上的“淤泥”,卸下包袱、解开心结,鼓励他们重拾干事创业的信心,提醒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再犯类似错误;加强与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沟通,引导周围的干部群众端正态度、客观看待,为受处分干部减压、减负,体现组织关怀。同时,加强对受处分干部的动态跟踪教育管理,全面了解其表现,及时掌握其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固本培元”“强身健体”。

  钱宝平:对受处分干部的教育管理,不能混同于一般干部。一要注重警示教育。开展多种形式警示教育,让受处分人员充分认识到违纪违法的危害性。二要强化正面教育。通过组织受处分人员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使得学有榜样、追有方向、赶有目标,补齐受处分人员“精神之钙”。三要做实回访教育。通过“一对一”心与心的交流,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四要加大激励教育。在处分期满时,根据掌握的教育管理工作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客观、公正作出总体评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恢复权利或解除处分。对思想转变好、综合素质高、工作实绩突出的,积极推荐使用。

  记者:如何进一步完善受处分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积极性?

  盛九江: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受处分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目前我们正在着手制定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关爱回访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同时,我们将坚持关爱回访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提出的合理要求及个人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积极反映、帮助解决,充分体现组织的关爱和温暖。钱宝平: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制,由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各级党组织常管、纪检监察机关常理、组织人事部门常问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创新举措,从教育入手,规范教育内容,抓理想信念教育,帮助重设人生目标。要优化考核考评,对那些积极改正、表现特别突出的干部,按有关规定重新使用,适时予以提拔重用。对那些不思悔改、群众反映强烈,甚至“破罐子破摔”的受处分干部要再次进行处分。

  ·微话题·

  1月4日,本报法人微博发布微话题“如何让‘有错’干部变‘有为’? ”,引发网友关注——

  @戈维程:变“有错”为“有为”,关键是让受处分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调整思想状态,在合适的工作岗位上奋发作为。因此,要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采取谈心谈话、心理疏导等形式,把组织的关心爱护传达到每一个受处分人员,积极引导他们卸下思想包袱,以良好精神面貌干事创业。

  @草仙子:纪检监察干部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把功夫用在日常,提升发现苗头性问题的能力,让更多干部感受到“严管就是厚爱”,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

  @绵阳三台县唐加加:让脚踏实地、诚心悔过的干部重新受到重用,对推脱责任、冥顽不灵的干部严肃问责、追责。对于构成违纪的行为,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第二、第三种形态,用好党纪政务处分和职务调整,严守纪律防线,防止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记者柳文整理)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