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妇联组织源头参与维权服务

访问次数: 993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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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安徽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
纳入省人大立法规划
    ◎ 70%以上的县区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平台
    ◎细化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34项指标体系

 

    哪里的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妇联组织就要站出来说话。全省妇联主动作为,加大源头参与工作力度,强化维权服务职能,依法依规为妇女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建立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联动机制。去年6月,省妇联联合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召开全省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部署推进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各地迅速行动,贯彻落实会议要求,将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总体部署,全省70%以上的县区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宣城、马鞍山、铜陵、池州等地分别制定关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制度措施,为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提供政策保障。根据全国妇联和省委政法委平安建设工作要求,省妇联及时调整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指标,将“平安家庭”创建项目更名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细化健全34项指标体系。

  参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相关法规政策制定修订。省妇联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按照立法程序,积极做好推进《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立法的相关工作。配合省人大内司委组成调研组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执法调研,并在全省妇联系统开展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调研,起草我省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细则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分析报告。

  进一步发挥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咨询机制作用。省及16个市全部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咨询机制,参与14件法规政策的性别平等评估。注重事前评估,突出性别视角,强化部门协作,确保地方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在制定、修订和实施中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原则,更好地从源头上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做好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源头维护工作。全省各级妇联推动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写进省、市、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全省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保障状况调研,将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写入省妇联《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方案,多措并举推动落实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有名、名下有权”。(记者 贾学蕊)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