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 根治作风顽疾

访问次数: 832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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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人:安徽省纪委相关负责同志

    “文山会海”有多大危害,该如何整治?记者就此专访了省纪委相关负责同志——

  记者:当前,以会议多、文件多等为代表的“多”的问题,让基层反映强烈。此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存在的原因是什么,有怎样的危害?

  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易发多发的痼疾顽症,特别是会议多、文件多等问题,令基层不堪重负。产生此类问题的原因很复杂,既有思想认识问题,也有传统文化影响;既有工作惯性,也有能力不足;既有事权划分不清、职责定位不准,也有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力等因素。但究其根本,形式主义背后是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作祟,导致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官僚主义背后是官本位思想严重,致使价值观走偏、权力观扭曲。这些“多”的问题占用了基层干部大量时间,耗费了大量精力,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难以贯彻,使群众热切期待落空,使党的执政基础受到侵蚀,危害极大。

  记者:我省在集中整治基层反映最强烈的“多”的问题方面有哪些举措,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答: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不能搞花拳绣腿,不能搞繁文缛节”的要求,集中整治基层反映最强烈的会议多、文件多等问题方面,省委明确提出“3314”和“三减三提”等工作要求。

  “3314”是指,坚持少开会,2019年全省性会议要同比减少1/3以上(开到县级的全省性会议减少50%);坚持少发文,2019年全省性文件要同比减少1/3以上(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减少50%);坚持少督查,2019年只安排1次省级脱贫攻坚督查;坚持少填表,2019年全省性脱贫攻坚填表不超过4次。

  “三减三提”是指,减量提质、减痕提效、减压提气。其中,减量提质要做到“四个压减”,即压减文件数量、压减文件字数、压减会议数量、压减会议时间。减痕提效要做到“五个一律”,即省直各部门综合起来每年对下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一律不得重复考核多头考核;每年只安排1次省级脱贫攻坚督查,省直部门和市县一律不得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考核;除国务院扶贫办要求外,市县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平台安排乡村干部进村入户采集扶贫对象基础信息;除中央和省委明确要求的事项外,各级各部门自行提出的留痕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除中央及省委规定外,“一票否决”事项和各级签订的“责任状”,一律不予保留。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排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083个,整改1006个,综合整改率达32.6%;其中“多”的问题1516个,占总数49.2%,已经整改626个,整改率达41.3%。全省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6个,处理1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

  记者:“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下一步,我省将如何深入整治“多”的问题,防治该问题反弹回潮?

  答:在省委领导下,配合建立省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改革办、省直机关工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等参加,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党委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落实,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加大对省直相关部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督导力度。

  认真开展重点攻关。督促指导16个省辖市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对已经确定的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课题,进行重点突破。对选择集中攻关“多”的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进行系统归纳总结,努力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整治成果,适时在全省推广。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整治形式主义特别是增加基层负担的“多”的问题作为日常监督、巡视监督重要内容,开展贯彻省委《“基层减负年”工作举措》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紧盯县级以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以会议多、文件多等为代表的“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纠正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简单机械、“一刀切”、层层加码式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行为。(记者 李浩)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