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出台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访问次数: 8228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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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近日,经马鞍山市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出台《马鞍山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从七个方面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

    一是规范聘用人员适用岗位。规定聘用人员只能在管理辅助、专业技术服务、执法辅助等事务性工作岗位上使用,管理的原则是从严控制、先批后用、规范管理。

    二是规范聘用人员指标。从严从紧分类核定机关、事业单位、执法队伍、窗口单位等聘用人员指标。聘用人员指标按单位和岗位逐个核定,实行动态调整,不得调剂使用。

    三是规范聘用人员进入。新进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的程序、基本条件等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一般采取劳务派遣方式,专业人才可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实行聘用人员实名制管理。

    四是规范聘用人员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奖金标准由市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一般每两年调整一次,聘用人员社会保险参照企业办法执行,住房公积金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是规范聘用人员管理考核。用人单位制定制度规范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加强聘用人员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待遇调整、续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聘用人员较多的单位应制定末位淘汰制度。

    六是建立聘用人员退出机制。对已经完成阶段性工作,劳动合同期满且不符合续聘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单位管理等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予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指标核减的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清退富余人员。

    七是加强聘用人员管理督查。聘用人员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市委编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按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纪律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