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访问次数: 790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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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生态环境工作负总责,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县两级设立生态环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二是调整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市生态环境局实行双重管理,以省生态环境厅管理为主,仍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县区、园区环保局改为市生态环境分局。上划县区、园区43名行政编制。三是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更名为市生态环境监察支队,挂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中心牌子,增加事业编制15名。县区监察大队随县区生态环境分局一并上收到市,统一更名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增设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监察大队。上划县区事业编制75名,增加事业编制20名给两个园区监察大队。四是调整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各县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能调整为执法监测,随各县生态环境分局一并上收到市级,名称规范为生态环境监测站,上划三县生态环境监测站49名事业编制。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上划工作按省部署和要求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