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三到位三机制三转变”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发展

访问次数: 1503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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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通过创新体制机制,狠抓政策落实等举措,着力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向纵深发展。

  强化“三个到位”,促进执法职能和机构深度融合。一是执法权限整合到位。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在原城管执法的基础上,将规划建设、国土、农业、水利等17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共涉及行政处罚权808项、行政强制权39项,统一交由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二是执法机构组建到位,整合相关执法机构,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独立行使有关执法权。按照“局队合一”和扁平化管理要求,打破行政和事业编制界限,实行部门领域内一支队伍执法;其他未设立执法队伍的部门,明确由1个科室执法。三是人员编制划转到位。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按照“编随事走、人编同调”原则,同步划转编制到综合执法机构。划转后,按照“人岗相适”要求调配人员,在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下开展工作。

  健全“三项机制”,保障综合执法体制运转协调。一是建立全链条配合机制。出台《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执法事项监管职责分工办法》,建立了联席会议、案件移送、首问负责等制度,厘清了业务主管部门与执法部门的权责关系。本轮机构改革,在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时,进一步明确了与其他部门的11项职责分工,保证了重大执法事项无缝对接。二是构建全方位保障机制。启动了“素质提升工程”,强化法律法规、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补齐履职“短板”。突出“规范执法”,实行管理制度、执法标识、法律文书、执法装备、岗位薪酬、教育培训“六统一”。加强一线人员力量,向镇街派驻执法中队后,实现了执法上下联动。三是完善全过程监督机制。出台《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按照“责任倒追”“跟踪问效”要求,监督综合执法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依法履职。将执法权力清单、执法人员信息、监督电话等内容予以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实现“三个转变”,确保综合执法改革取得实效。一是从“被动执法”向“主动执法”转变。各部门由于执法力量薄弱,出现投诉举报,只能疲于应付,通过明确部门职责边界,调整权责清单,加大问责力度等举措,压实部门主体责任;“管罚分离”后,斩断了利益链条,从制度设计上促进了主动执法。二是从“软散执法”向“强力执法”转变。由于执法权限分散,执法手段单一,对一些违法违规案件,不少通过督促整改了事。改革后,对执法权限进行了集中,据统计,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专门执法队伍行使的占到88.7%,可以说,发生频率高、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执法权限大部分纳入了统一执法。同时,人员的整合,使“小分队”变成“大部队”有能力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今年以来,将矿产资源整治、违法占地用地整改列为工作重点,发挥“大兵团”作战优势,严管重罚,强力出击,共查处违法案件165起,有效打击了相关领域的违法行为。三是从“管理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转变。改革以来,各执法机构适应“放管服”要求,主动转变执法理念,切实做到执法为民。针对群众关注的市容环境“脏、乱、差”和露天烧烤、噪声扰民、涉农制假等诉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调动执法力量全力攻坚,市容环境问题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根本解决,涉农制假违法行为发生率大大降低,群众满意度达到98%。擦亮了综合执法“为民亲民”的品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