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新政实施

访问次数: 4654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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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5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马鞍山市正式印发《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提升审批质效和群众满意度,马鞍山市将全面实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办理,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张表单申请、一套材料申报、一个窗口核发

  按照统一部署,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如项目需在已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的基础上进行变更,建设单位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用地预审与选址变更申请,并按照相关许可变更规定办理。

  按照要求,马鞍山市将启用新的“一书三证”,并统一各区、开发园区的编码规则,进一步规范证书管理。其中,新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自批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三年。分别受理且《实施细则》发布日前办结的项目,可按原办理程序分别办理预审意见和规划选址手续。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批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一年。

  “新政实施后,审批办理时间减少了5个工作日。新政合并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相关审批事项,规范了审查内容,简化申报材料,进一步优化了申请材料目录和清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叶超烨告诉记者,新政依据项目立项审批权限及项目选址规划区域,明确了审批层级关系,着力解决了马鞍山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中的“堵点”“痛点”,让企业“少跑腿”。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