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县级依职权类权力事项统一规范试点经验在省内推广

访问次数: 841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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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委编办印发《关于开展县级依职权类权力事项统一规范试点的通知》(皖编办〔2020〕14号),黄山市去年试点经验在安徽省皖北、皖中各选一个地级市进行推广,5月底前完成总结评估工作。推进县级依职权类权力事项统一规范,是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加快构建“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的具体举措。黄山市作为全省首家和唯一先行试点,取得显著的阶段成效。

    一是试点形成可复制经验。由市委编办牵头组织协调,市直、区县集中梳理、集中审核,并经省修改完善后形成2053项处罚、95项强制的《县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统一规范参考目录》和规范说明。

    二是有效解决县级权力事项差异问题。经过统一规范试点,市域内县级权力事项占比达六成左右的行政处罚和强制事项得到有效规范,解决了县区间数目差异大、名称不统一、依据等要素标准不一等问题,累计甄别规范处罚674项、强制37项。

    三是为“全省一单”建设打下坚实基础。试点在县级依职权类事项规范上探索出一条可行办法,是全省权责清单要素统一、标准统一、上下统一的基础工程,也充分体现了基层的首创精神。下一步,我市将巩固完善试点成果,在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配套制度、衔接国家有关目录和运用平台等方面抓好结合工作,为政府治理现代化提供基础性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