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强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运行机制

访问次数: 1053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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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稳妥推进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濉溪县建立健全“1+1+4+8”运行机制。第一个“1”,是指县委、县政府成立县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二个“1”,是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4”是指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宣传、清产核资、人员安置、信访维稳四个专项小组;“8”是指转企改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机构编制、财政、人社、医保、自然资源规划、专项小组以及各相关部门,对转企改制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导;各转企改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改革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本系统内转企改制工作的具体实施;县政府各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部门转企改制工作的督促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机制的合力运行,有效推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