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是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高效的根本途径,是推进机构改革、巩固改革成果、提高服务能力的重要保障。来安县委编办始终坚持将法治意识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是强学习,营造法治氛围。坚持将法治理念和机构编制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积极交流学习心得,促进编办全体人员深化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理解,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工作。
二是建制度,严格刚性约束。根据机构编制管理体制调整情况,印发《中共来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来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纪律、健全工作流程,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三是严监督,强化监管合力。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作为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内,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禁越权审批;对外,加强组织、编制、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有效监督,促进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