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合肥市委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深化“三个以案”专题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并以赵正永、张坚等违纪违法案为镜鉴,围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学习研讨。会议采取“自学+交流研讨”的方式进行,4月24日全天个人自学,26日集中学习研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郭世碧主持会议。市委编办中心组成员、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会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论述,思想深刻、内涵丰富,为我们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机构编制部门必须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具体要求,要逐条逐项认真研究,立足严要求,突出严标准,坚持严监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丝不苟抓好贯彻落实。市委编办领导班子要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切实推动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省市委的部署,扎实组织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细化具体动作,明确任务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每项任务落细落实。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示范带动全办党员干部深查细照、立行立改,真正把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推动警示教育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奋力开创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