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委编办健全完善区林业管理体制

访问次数: 787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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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梳理林业管理职责。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对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梳理确认55项区林业管理职责,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3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权力2项,生态修复、防火、防病虫、野生动物保护、林长制、林业改革等日常管理职责9项。

    二是明确市区职责划分。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各区机构改革方案,32项行政处罚职责由市自然资源局所属执法队伍承担;其他14项行政管理职责由市自然资源局区分局承担;9 项日常管理职责由市自然资源局及分局负责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各区政府负责具体事务性工作。

    三是建立双重管理体制。区政府承担的林业保护发展具体事务性工作全部委托给市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承担,区政府承担的属地责任不变。市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在林业管理方面实行市自然资源局、区政府双重管理,以市自然资源局管理为主。区属林业管理服务相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不少于3人)委托给分局管理,区政府做好人员力量和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