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通报近期我省多起生产安全事故

访问次数: 6072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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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进入5月以来,我省连续发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极为深刻。

  5月1日上午11时左右,芜湖市繁昌县经济开发区纬五路与经三路交叉口,在进行污水管网维修施工过程中,1名工人在下井施工作业时晕倒,现场地面2名施工人员在未采取防护措施情况下下井施救晕倒,3名人员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初步确定为中毒窒息事故。

  5月6日上午9时50分左右,铜陵市安徽金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金九铜矿2名工人在井下-175m中段作业时,冒险进入未进行强制通风的爆破区域,吸入炮烟中毒窒息,经抢救无效死亡。

  5月6日下午20时40分左右,江苏宜兴金超公司在对淮南市寿县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垃圾库外墙缝隙封堵外包作业过程中,3名作业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半面罩(可防范一般有毒气体,但不能防范硫化氢等有毒气体)进入垃圾库内施工,发生中毒事故,2名营救人员也佩戴自吸过滤式半面罩进入垃圾库营救,造成不同程度中毒。事故共造成3名作业人员死亡,2名营救人员中毒。

  就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省安委会指出,一是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芜湖“5?1”事故最初为1人遇险,但由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缺乏基本的应急常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没有采取可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淮南“5?6”事故,在已发现作业人员中毒的情况下,营救人员未按要求规范佩戴空气呼吸器,依然佩戴自吸过滤式半面罩开展营救,造成中毒。

  二是有限空间风险辨识不清。污水池、地下场所、垃圾池等各类有限空间,在作业过程中极易造成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和缺氧窒息事故。事故单位没有对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进行全面辨识评估,未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未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在安全条件未确认的情况下施工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三是违规违章作业问题突出。铜陵“5?6”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井下爆破作业后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机械通风,职工违章作业,冒险进入作业场所,导致事故发生。淮南“5?6”事故暴露出危险作业现场监护制度不落实等问题,5月6日上午11时左右,3名作业人员已经进入垃圾库作业,直到下午20时40分左右,巡检人员才发现3名作业人员中毒倒地,由于未按规定安排现场监护,贻误了救援时间,导致伤亡扩大。此外,芜湖“5?1”事故、淮南“5?6”事故暴露出建设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不力,对本单位外委外包作业管理存在漏洞,未将外委外包作业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施统一管理,造成危险作业现场安全风险失控。

  四是安全培训教育质量不高。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没有组织过有限空间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严重不足、对作业程序不清楚,监护人员缺乏监护救援知识和能力。企业员工“无知者无畏”,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五是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事故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不健全、不落实,防护器材和应急装备配备不全,没有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措施缺乏针对性,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六是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地区对相关行业有限空间监管工作不够重视,对相关制度规定和安全知识技能宣贯培训工作不到位。监管部门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落实不力、对有限空间作业认识模糊、有限空间作业监管台帐底数不清,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仍没有打通,监督检查和执法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长李国英作出批示:妥处善后,尽力救治伤者。迅即查明原因,依法依规追责问责。近期,连续发生几起施工作业因有害气体中毒亡人事故,要有针对性地研究之,及时作出规定,凡涉可能产生或存有有害气体的施工作业,一律先由专业人员专用设备探测,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这要成为此类施工作业的前置条件。常务副省长邓向阳也作出批示,要求彻查原因,严肃追责,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频繁发生,省安委会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建设,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外委外包作业安全管控。

  针对当前企业全面进入复工复产阶段,加之即将进入盛夏高温季节,有毒有害气体易挥发,用水用电需求增大导致有限空间检维修增多等实际,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矿商贸企业以及市政工程建设、垃圾余热发电、燃气、热力、排水、卫生、环保等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要开展全方位的风险隐患排查。企业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登记造册,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治到位。

  要严格按照李国英省长批示要求,凡可能产生或存有有害气体的施工作业,一律先由专业人员专用设备探测,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作为此类施工作业的前置条件。凡涉及到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和效果,普及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要督促企业开展内部专题教育,落实岗前培训,切实使从业人员掌握危险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在井下、地下等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按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尤其是开展现场救援时,必须使用有毒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施救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事故伤亡扩大。

  要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的作业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普查,并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监管台帐。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规章以及落实高危作业规程情况等开展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以及违反高危作业规程等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强化执法震慑力。要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今后凡是发生此类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的由省级调查,造成1-2人死亡的由市级调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记者 顾继月)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