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委编办坚持“四个突出”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访问次数: 9564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0-05-29

[字体: ]

    近年来,南陵县委编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在改革、宣传、建制和督查四个方面做文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着力实现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一是改革突出“实”字。高质量完成党政机构改革,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及时印发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按时完成机构挂牌、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办公用房调配、资产移交、印章收发等工作,涉改部门“三定”规定分批次全部印发到位。党政机构改革期间同步启动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撤一建一”和撤并“小散弱”原则,统筹编制资源,以整合、撤并、新设、调整级别等方式共调整21 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53个,充分保障经济建设、民生等领域用编需求,如设立县乡村振兴中心、县旅游业发展中心、县邮政业发展中心等,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编制保障。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完成市场监管、农业、文化市场和交通运输四支综合执法队伍,实现领域内“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是宣传突出“广”字。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第一时间征订300本《条例》单行本,统一发放至县直各部门及各镇。借助“南陵先锋”微信号推送一图读懂《条例》提升《条例》宣传覆盖面。强化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编办主任面向全县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或政工科长,解读《条例》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机构编制业务,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加强信息宣传,依托QQ群、省市编办网站、南陵信息、南陵先锋网等平台,主动公开办事流程,广泛宣传机构编制业务。

    三是建制突出“强”字。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出台《县委编委工作规则》《县委编办工作细则》,对编委和编办的主要职责、议事范围和工作程序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细化,增强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和借调工作,牵头制定《调动工作管理办法》,简化南陵籍人才回陵手续;制定《借调人员管理办法》,规范全县机关事业人员借调审批程序。加强编外人员管理,2017年,开展违规聘用和借调人员清理整治工作,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编外人员予以清退。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先后出台《编外聘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指导意见》等文件。采取购买服务岗位或服务外包方式解决各单位用工需求,变“养人办事”为“花钱买服务”。编制、财政、人社三部门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对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审、进、管、出”的综合管理。同时,自主开发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系统软件,建立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四是督查突出“严”字。借助机构改革契机,在县委编办单独设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构,强化人员力量,明确督查职责。开展机构编制督查工作,组织县委编委会委员带队,从组织、编制、人社、财政四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三个督查组,全面检视44个涉改单位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划转、转隶落实情况,以及“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督查结果形成《通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严格机构编制纪律,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不定期开展督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违规借调和聘用编外人员、在编不在岗、职责推诿、混岗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充分履行机构编制部门监督检查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