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铜陵市纪委监委发布《关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的若干意见》。 《意见》共18条,对党员干部,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全力支持真抓实干,保护干事者、宽容失误者、严惩庸懒者;对群众、对企业,坚持以服务为中心,全力保障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并严肃查处影响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切行为。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始终与党委、政府同频共振、共谋发展,坚决纠治并严肃查处一切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坚决保护并大胆推荐“愿作为、能作为、善作为”的干部。明确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落实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等“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宽容履职失误,澄清不实举报,强化正向激励,推动广大干部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真抓实干。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