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有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访问次数: 3796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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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在全省率先提出“先组建队伍运行,再规范机构设置”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模式,按照市与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组建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对外挂牌运行,人员按照“具备资格条件、满足岗位需求”的原则实现集中办公,以主管部门名义统一行使部门内行政执法事项。

    今年以来,我市加快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三定”工作,科学确定执法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等事项。农业、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三定”规定分别于4月30日、6月11日、8月8日印发实施,文化市场、市场监管执法机构“三定”也将于近期印发实施,整体进度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