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委编办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从“实”加强森林防火机构编制保障

访问次数: 9928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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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山县林业资源丰富,林地面积50多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6%,森林防火任务艰巨。鉴于机构改革和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后森林防火职责机构变化,为压实森林防火行业管理责任,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含山县委编办立足服务重点,主动与相关主管部门协商,提出森林防火机构编制调整方案,进一步厘清森林防火职能,优化完善机构设置,强化力量配备,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着力厘清厘顺,压实部门职责结合机构改革、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部门职责调整,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职能配置。应急部门负责森林火灾扑救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公安机关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查处森林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等工作。

    二是着力优化完善,做实机构保障。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机关单独设立林长制工作股,加挂森林防火股牌子。主要承担林长制有关指导协调、制度制定和督察考核等具体工作;承担县级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实施;开展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承担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日常工作;承担森林防火相关工作。设立含山县森林火灾预防监测控制中心,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指导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做好火源管理和森林防灭火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森林火警接警处理和初期森林火灾扑救组织工作并按相关规定上报森林火灾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林区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建设等。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加挂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撤销含山县林权服务中心,其职责划入含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是着力统筹调剂,充实编制力量。从全县事业编制总量中统筹调剂10名编制,分别补充到县森林火灾预防监测控制中心、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强部门森林防火机构工作力量,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