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将于明年3月施行

访问次数: 1050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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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在线 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2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修订《条例》旨在预防控制重大疾病 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爱国卫生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尤其是今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专家学者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要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经验,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

  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对于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推进健康安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及时启动爱国卫生条例等法规的修改工作,完善公共卫生法律制度,将有助于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明确爱国卫生工作要求 

  原《条例》共7章45条,修改后为8章50条。《条例》明确爱国卫生工作的内涵,即:以改善城乡卫生环境,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控制和消除健康危害因素,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为目的的社会性、群众性卫生活动。

  同时,明确爱国卫生工作的原则,即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科学治理、社会监督。

  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等建设。

  明确个人应当树立和践行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健康管理理念,提高健康素养,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五是鼓励、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建筑工地、车站码头、校园周边、集贸市场,小餐饮店等区域和场所。

  规定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卫生技术指导,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条例》加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的管理。集贸市场应当实施标准化建设,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卫生设施,保持市场环境干净、整洁。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应当加强公共卫生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保持景区、景点环境卫生。

  《条例》加强公共厕所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设置布局合理、指引清晰的公共厕所,推进集贸市场、商场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建设改造和使用管理,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等内设公共厕所向社会公众开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人流密集的场所设置移动环保公共厕所。公共厕所维护管理单位应当落实卫生保洁、维护维修和监督管理等制度。

  加强生产和生活卫生治理

  《条例》保障饮用水安全,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质量监督以及饮用水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二次供水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和卫生维护,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

  推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处理,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动员居民、村民参与庭院卫生整治和公益卫生活动,保持庭院和村庄整洁卫生。

  根据疫情防控的现实需要,《条例》完善公民需要自觉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如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呼吸道有不适症状时佩戴口罩;自觉保持勤洗手、分餐公筷等卫生习惯。

  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开展消杀病媒生物、治理孳生地等活动。细化单位和个人预防控制病媒生物的具体措施,如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对病媒生物易孳生地采取冲洗、消杀、平整等措施、对化粪池家盖密封等。

  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以及公共厕所等易孳生病媒场所应当建立预防控制制度,配备预防控制设施,做好日常性预防控制工作。明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组织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当地爱卫会。

  加强吸烟危害控制

  《条例》明确倡导控制吸烟,减少吸烟对公民健康的危害,创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

  明确推行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明确禁止吸烟的场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禁止吸烟;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电梯轿厢内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吸烟的其他场所,禁止吸烟。

  开展控烟宣传教育,爱卫会成员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教育,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四是鼓励报刊、广播等媒体、控烟志愿服务组织、有关社会组织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完善相关法律责任

  《条例》根据《食品安全法》,明确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亡原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行为的法律责任。对易孳生病媒生物场所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病媒生物设施的,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者 汪乔)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