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委编办“三个坚持”提前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事业单位年报工作

访问次数: 1588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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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芜湖市委编办《关于2020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和部分驻芜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直接公示有关事宜的通知》(芜编办〔2020〕183号),鸠江区委编办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实行“一次都不跑、审核不见面”网上办理,“三个坚持”提前高质量完成2020年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工作,截至目前,全区107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率、公示率均为100%。

一是坚持提前部署,广泛宣传。区委编办高度重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提前全面摸排须年报事业单位底数,梳理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到期换证等不同类型单位名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于2020年12月底印发《2020年度鸠江区区属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直接公示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到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并通过公文平台和机构编制交流QQ群及时通知到区属各事业单位。同时在“3·10”机构编制纪律教育主题宣传日线上线下活动中,区委编办精心谋划多措并举,通过“今日芜湖”APP、“今日鸠江”微信公众端线上答题,线下制作展板、印制发放宣传折页、政府大楼显著位置滚动播放等方式,大力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助推事业单位年报工作。

二是坚持主动服务,高效推进。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国事登函〔2020〕3号)精神,实行“不见面”办理,提前制定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指南,明晰系统操作难点、材料填报卡点、政策理解疑点等常见共性问题,全面提高年报公示质量。对需要网上提交的资料实行前置保密审查,采取网上提交、网上审核方式,对提交的材料即时审核、即时回复,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一次性告知经办人员及时修改完善,使用软件远程指导相关单位,解决网络、登陆、填报等问题,做到事不过夜。通过系统筛选出年度报告期间需要到期延续的单位名单,逐一提醒各主管部门督促各事业单位到期前一周办理,并告知逾期未延续证书自动废止后相关法律责任。

三是坚持严格审核,强化监督。区委编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各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着重对事业单位宗旨职责、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业务开展、净资产合计变动情况等进行审核,对报告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整改,对审核中发现情况不清、数据有误的,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对个别事业单位年报信息异常情况依法调查,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确保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

下一步,区委编办将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抽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鸠江区委编办  孙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