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全面启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访问次数: 9646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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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近日,经报省委编办批复同意,蚌埠市印发固镇县新马桥镇、五河县新集镇、怀远县常坟镇、淮上区小蚌埠镇等4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改革任务:

一是扩大管理权限,完善政府功能。重点强化经济发达镇在发展产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和城镇规划建设等方面职能,扩大产业发展、城镇规划建设、城镇管理、市场监管、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权限。

二是综合设置机构,理顺条块关系。统筹经济发达镇党委政府机构设置,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和职能,设置10个综合性机构。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宜放”原则整合派驻机构。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接受镇党委统一指导和协调,日常管理、工作考核以镇党委为主,干部任免听取镇党委和政府意见。

三是集中审批服务,推进综合执法。整合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集中由为民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打造综合、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组建综合执法队伍,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四是创新用人用编,加强人才保障。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创新人员配置方式,赋予经济发达镇灵活用人自主权,在行政、事业人员档案身份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干部人才交流与引进机制。

五是完善配套政策,增强发展动能。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要形成改革合力,在产业项目布局、财政资金投入、城镇规划标准、用地指标管理等方面给予经济发达镇优先支持,增强经济发达镇发展动力。

《方案》明确各县区党委政府作为改革实施主体,负责抓好改革组织实施,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细化工作举措,稳妥有序推进,确保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从现在起,力争利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构建符合基层政权定位、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